
【篇一】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水利水電工程實務備考考點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巡査工作制度:
水利部建立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主要內容有:
1.巡查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巡查組織。
3.巡查內容。巡查對象包括項目法人、勘察設計、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施工現場。
4.巡查程序。
召開座談會;査閱有關資料;現場檢查工程;向被巡查單位(工程)反饋相關巡查情況;巡查組在巡査工作結束后7日內,向巡查組織單位報送巡查工作報告;巡查組織單位根據巡查工作報告向被巡查單位印發(fā)巡查整改工作通知,提出整改意見。
【篇二】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水利水電工程實務備考考點
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報告和處置規(guī)則:
水利生產經營等單位要及時上報水利安全生產信息,主要要求有:
1.水利安全生產信息。包括基本信息、隱患信息和事故信息等,均通過水利安全生產信息上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報送。在建工程由項目法人負責填報安全生產信息。
2.隱患信息。隱患信息報告主要包括隱患基本信息、整改方案信息、整改進展信息、整改完成情況信息等四類信息。重大事故隱患須經單位(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形成電子掃描件后,通過信息系統(tǒng)上報。
隱患月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本月無新增隱患也要上報。
3.事故信息。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信息。
水利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包括:事故文字報告、電話快報、事故月報和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報告(負責調查的人民政府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責任人處理情況)。
【篇三】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水利水電工程實務備考考點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對項目法人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2.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3.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1)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2)施工支護、腳手架、爆破、吊裝、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和文明施工等情況。
(3)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
(4)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個體防護與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6)應急預案中有關救援設備、物資落實情況。
(7)特種設備檢驗與維護狀況。
(8)消防、防汛設施等落實及完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