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xiàn)將十堰市2021年度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戒毒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十堰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并已參加面試的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詳見http://www.sywddj.gov.cn/show-57-26860-1.html)。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于2021年6月5日(星期六)在十堰警察訓練基地(發(fā)展大道萬達廣場對面,可乘坐81路、63路公交車到萬達廣場站下車)進行。8:00正式開始。
如遇天氣原因影響正常測評的,延期測評,時間另行發(fā)布。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四、考生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考生須知》,做好體能測評的各項準備工作。
2.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疫情防控須知》,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忌缬幸咔橹懈唢L險地區(qū)旅居史等情況的,應主動向考錄單位如實報告。
3.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于體能測評當天上午7:30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到十堰警察訓練基地候考場地報到并現(xiàn)場驗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齊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忌衔8:00未到達候考場地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4.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除妊娠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外(需提交書面申請及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懷孕相關證明材料),其他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視為棄權,體能測評不合格。
如有疑問,請向十堰市公安局政治部、司法局人事科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19—8112056;0719—866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