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1級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已公示完畢。所有擬錄取考生自2021年7月9日9:00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http://yzsys.scnu.edu.cn/),查詢擬錄取情況,F(xiàn)就錄取相關問題告知如下:
一、我校系統(tǒng)公布的是擬錄取情況,最后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名單為準。
二、調檔函/協(xié)議書事宜
1.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生須在入學前把個人檔案轉入我校。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生,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后,在“擬錄取情況查詢--調檔函信息確認”,核對“調檔函”信息,“提交”后點擊“打印調檔函”(我校碩博連讀和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無需打印“調檔函”)。注意:我校今年開始采用電子調檔函形式,檔案只接受機要或者EMS寄送方式。檔案交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報:
錄取到石牌校區(qū)和南海校區(qū)的考生,檔案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309管理辦公室(郵編510631),鮑老師,聯(lián)系電話:020-85211117。
錄取到大學城校區(qū)的考生,檔案郵寄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78號華南師范大學行政樓A310管理辦公室(郵編510006),鮑老師,聯(lián)系電話:020-39310082。
2.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生須在被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的協(xié)議書》和《華南師范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博士生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后,在“擬錄取情況查詢---調檔函信息確認”中直接“打印協(xié)議書”,丙方和丁方處簽字蓋章后,將《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的協(xié)議書》(一式肆份)和《華南師范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誠信承諾書》(一份)于2021年7月25日前寄回至我校招生考試處(郵寄地址為:“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qū)行政樓213室招生考試處張老師(收);郵編:510631;聯(lián)系電話:020-85213863”)。招生考試處審核后方才發(fā)放博士錄取通知書(特別提醒:①《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的協(xié)議書》中的“定向就業(yè)單位”名稱須與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寫“定向委培單位”名稱必須完全一致;若考生定向就業(yè)單位變更,須提供工作單位調動等相關證明;②《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的協(xié)議書》文本內容不得有任何修改)。
三、錄取通知書事宜
我校博士錄取通知書預計在8月中旬前用EMS郵寄。擬錄取的博士生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后,在“擬錄取情況查詢—修改通訊地址”,確認無誤后點擊“保存獲取方式”。
注意:請謹慎填寫郵寄地址,建議填報家庭住址。錄取通知書只能選擇“郵寄”,請嚴格按照**省**市**區(qū)***(路名、門牌號)的信息填寫,并確保手機號碼暢通,修改通訊地址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5日。
四、戶口遷移地址事宜
1.博士研究生被錄取為非定向生的,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被錄取為定向生的,不辦理戶口遷移。
2.選擇將戶口遷入我校的學生,原戶籍在省外的必須提交“戶口遷移證”,原戶籍在省內的可選擇提交“戶口遷移證”或戶口本原件。
3.務必保證“戶口遷移證”各項信息準確無誤,且必須打印,不得手寫,印章齊全。
4.戶口遷移手續(xù)僅在新生入學時辦理,入學時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戶口遷移。
5.集體戶學生戶口在校就讀期間不予遷移。
錄取到石牌校區(qū)和南海校區(qū)學院的考生戶口遷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
錄取到大學城校區(qū)學院的考生戶口遷移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qū)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378號華南師范大學。
五、黨團關系介紹信抬頭事宜
黨組織關系轉入說明:(1)廣東省外轉入的,需開具紙質版黨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抬頭寫“中共廣東省委教育工委”,具體去向寫“華南師范大學XX學院”),并審查黨員檔案合格后,以學院為單位收集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指派專人到華南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統(tǒng)一辦理轉接手續(xù)。(2)廣東省內轉入的,在審查黨員檔案合格后,通過《廣東省黨務信息管理系統(tǒng)》線上轉接。省內轉入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需要轉入的是華南師范大學某二級黨委(如華南師范大學文學院黨委),則在《廣東省黨務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選擇華南師范大學黨委下拉框的二級黨委(注意:不用轉入“華南師范大學黨委”,無二級黨委選項則表明為二級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第二、如果需要轉入的是華南師范大學某二級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如國際文化學院黨總支),需先轉入華南師范大學黨委(黨總支和直屬黨支部沒有接收權),再由華南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操作轉至具體去向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同時請在轉接時備注欄中說明轉至具體哪個二級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否則華南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無法轉接到相應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團組織關系轉入說明:根據(jù)團省委通知規(guī)定:升學畢業(yè)生團員的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可以在轉入新學校(學習單位)后30個自然日內,將組織關系轉接到新學校(學習單位)的團組織。我校集中在9月份開展新生團員組織關系轉入工作。9月份新生入學后,在廣東“智慧團建”系統(tǒng)內統(tǒng)一建立新生團支部,再由各學院團委通知新生團員進行轉接。省內已報到的,線上轉入所在新生團支部;省內未報到的/省外的,在線上向所在新生團支部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