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及《廣元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diào)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院2021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折合成績,按照遴選職位的名額與入闈人員之比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11樓18號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考信息表》1份(貼上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按照干部管理權(quán)限,經(jīng)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出具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證明;
(5)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
。7)最新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1份;
(8)其他與報名職位要求有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請考生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在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2.為避免影響考試,凡與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主動向遴選單位報告。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自覺做好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3天內(nèi)(11月3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醫(yī)學報告。
3.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資格復審及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4.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和面試答題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面試考點、候考時須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有關事項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確保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資格。
2.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或追究責任。
3.資格復審合格者,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特別提示:請各位考生近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告知。因無法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0839-556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