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青海省公安廳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補聘相關要求,現(xiàn)將青海省公安廳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補聘人員進行公示,并將體檢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員
(一)因63101008-青海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文職輔警(3)、63101009-青海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文職輔警(4)、63101010-青海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文職輔警(5)、63101012-青海省公安廳青海湖景區(qū)公安局勤務輔警(2)、63101014-青海省公安廳青海湖景區(qū)公安局勤務輔警(4)、63101016-西寧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務輔警(1)、
63101017-西寧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務輔警(2)(面向退役士兵)出現(xiàn)空缺,以上崗位按照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補聘29人。
(二)其他參加青海省公安廳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補聘12人,具體工作崗位再行分配。
二、體檢時間、地點
進入體檢的考生請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持準考證、身份證、一張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和500元體檢費在青海省第五人民醫(yī)院正南廣場集合(西寧市南山東路166號,南山路與湟中路交匯處)。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以自動放棄處理。因無停車場地,請勿帶車。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項目有疑義的,允許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提出。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遞補原則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政治考察資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參加體檢的考生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回答有關詢問。對于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考生在體檢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飲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負。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檢現(xiàn)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體檢資格。體檢結果請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查詢。
六、疫情防控
請參加體檢考生持續(xù)關注“信康碼”“通信行程卡”狀態(tài),在進入考點前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通信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靶趴荡a”“通信行程卡”為綠碼、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參加體檢。當天若體溫超過37.3℃,需現(xiàn)場接受2次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xiàn)場醫(y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xiàn)持續(xù)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不得參加體檢。
特別注意:為避免影響體檢工作,凡是“信康碼”“通信行程卡”非綠碼或來自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須提供48小時內(nèi)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的證明(原件),方可參加體檢,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具有以上情況的考生必須主動向省公安廳政治部及時報備。
聯(lián)系電話:0971-829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