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遴選及選調名額和對象范圍
二、遴選及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詳見原公告:http://www.fuliang.gov.cn/xrsj/gggs_10773/t828837.shtml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遴選及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未滿的;
5.身體存在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疾病;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及選調原則與程序
本次遴選及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調動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一)報名
縣內遴選: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8日—29日;
2.報名方法:參加遴選的教師需學校推薦,填寫《2022年浮梁縣遴選教師推薦報名表》(附件4)和《浮梁縣遴選選調教師筆試準考證》(附件6),并按要求粘貼相片統一上交現任教學校審核,學校將審核后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統一填報《浮梁縣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5)加蓋學校公章后上交至縣教體局人事股。
縣外選調: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3日—30日,地點:縣一中;
2.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浮梁縣縣外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7)、《浮梁縣遴選選調教師筆試準考證》(附件6),按要求粘貼好相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三年所在單位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及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證明;
(6)省招教師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復印件,“三支一扶”教師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三支一扶”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特崗教師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江西省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申請留任考核鑒定表》復印件。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1)縣四小、新平中學遴選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相應學科“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依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9年修訂版)》;
縣一中及共建班選調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全國高考考試試題(音樂崗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音樂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依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9年修訂版)》),其中縣一中本部入闈資審人員筆試分數不能低于70分。
(2)筆試卷面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新平中學;
4.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fā)放、回收;
5.違紀處理規(guī)定:考生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
6.實際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數時,可由遴選、選調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領導小組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設立低分數線。
(三)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闈資審人員:招聘人數在5人及以下的崗位,比例為1:3;6至10人的崗位,比例為1:2.5;11至20人的崗位,比例為1:2;21人及以上的崗位,比例為1:1.5。
資格審查主要對參加遴選及選調人員的學歷、教師資格證、年齡、工作經歷、業(yè)績、年度考核及獲獎等情況進行審查。如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偽造有關證件及報考崗位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遴選及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遴選及選調全過程。
(四)面試
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其中縣一中本部選調入闈體檢人員面試分數不能低于面試總分的80%。《面試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浮梁縣政府網公布。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40%和60%。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照擬定遴選及選調崗位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若后一名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如果面試成績再相同則以教學工作時間長短確定入闈體檢人員,教齡長者優(yōu)先。
體檢按照江西省教育廳下發(fā)的《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中規(guī)定項目執(zhí)行。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為考核對象?己擞慑噙x及選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受黨紀、政紀警告及以上處分未解除;
(3)曾經被政法機關拘役、治安處罰;
(4)曾經服過刑的(含緩刑);
(5)吸食毒品未徹底戒除的。
因資審、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資審、體檢、考核等情況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名單,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期間或公示結束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公示期內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無異議者,確定為遴選(選調)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調動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關于江西省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贛人社字〔2010〕408號)規(guī)定,調入事業(y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在現單位核準的崗位數內重新進行崗位聘用。如現單位相應崗位數沒有空缺或未設置相應崗位,可暫時聘用到低一層級崗位中的高等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該聘期滿后,須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重新競聘上崗,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鄉(xiāng)村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條件(試行)〉的通知》(贛教人字〔2019〕8號)規(guī)定,取得鄉(xiāng)村中小學教師職稱僅限鄉(xiāng)村學校聘任有效。
四、其他事項
1.參加遴選、選調的教師獲得省部級(省委或省政府、國家部委)及以上綜合榮譽的在總成績基礎上加5分;
2.疫情防控要求見附件8。
未盡事宜由2022年浮梁縣公開遴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點擊查看
附件1:2022年浮梁縣第四小學遴選教師崗位表.doc
附件2:2022年浮梁縣新平中學遴選教師崗位表.doc
附件3:2022年浮梁縣第一中學及共建班遴選、選調教師崗位表.doc
附件4:2022年浮梁縣遴選教師推薦報名表.xls
附件5:2022年浮梁縣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附件6:浮梁縣遴選選調教師準考證.doc
附件7:浮梁縣縣外選調教師報名表.docx
附件8:筆試疫情防控細則.docx
梁縣公開遴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