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測試當天攜帶相關材料,按準考證測試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進行網(wǎng)上報名資格認定。
2.測試當天資格認定須攜帶材料∶
。1)營口戶籍考生,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及身份證復印件。
。2)非營口戶籍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市居住證(居住證明)或本市社保繳費證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復印件,在有效期內(nèi)至少一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合格成績單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認定的考生,取消測試資格。
4.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工作人員指定路線撤離考點。
。ǘ┈F(xiàn)場報名
1.符合現(xiàn)場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8月27日(周六)9∶00—11∶30攜帶相關材料,到營口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16教育局窗口進行現(xiàn)場資格認定,相關防疫要求按照營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具體要求執(zhí)行。
2.現(xiàn)場報名資格認定須攜帶材料∶
。1)營口戶籍考生,須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及身份證復印件,"中小學教師資格(NTCE)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非營口市戶籍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市居住證(居住證明)或本市社保繳費證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原件及復印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認定合格者,將在工作人員指導下按順序進行個人信息錄入和現(xiàn)場采像(請考生注意著裝與儀容)。
4.資格認定不合格者,請按工作人員指定路線離開。
。ㄈ┘w報名
1.大中專院校師范類及相關專業(yè)在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限報1次),由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負責人攜帶考生學籍證明、集體報名表及考生電子照片到營口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進行審核認定。
2.公辦市屬院校在職教師,各縣(市)區(qū)由縣(市)區(qū)語言文字工作負責人,市直學校由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負責人攜帶在職教師編制證明、集體報名表及考生電子照片到營口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進行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