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會考辦《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河南考區(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豫會考〔2023〕1號)有關要求,2023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周口考區(qū))將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采用無紙化方式舉行。現(xiàn)就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ㄒ唬┗緱l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ǘ┚唧w條件
1.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三)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要在2月14日前登陸河南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ㄋ模┍就ㄖ黾夹W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軍人,要統(tǒng)一使用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方式
。ㄒ唬﹫罂既藛T應在我省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段內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填寫報名信息,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要打印報名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
。ǘ﹫罂既藛T應在審核時間段內及時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要求補充或調整個人相應信息,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段內再次提交報名申請;對已通過資格審核的,要確保在網上繳費時間段內及時繳納考試考務費。未按要求及時繳費的,視同自動放棄報名。
。ㄈ﹫罂既藛T提交報名申請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網絡報名注冊號和密碼,將作為后期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務必妥善保存。
。ㄋ模﹫罂既藛T填報信息和上傳資料應真實完整、清晰規(guī)范、準確無誤;個人照片應為標準證件照,白色背景,JPG或者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295×413。繳費完成后,相應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將無法進行修改,對因填報信息錯誤、上傳照片不清晰或有誤以及漏繳報名費等原因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應全面詳實了解考試報名信息,請勿由他人或培訓機構代報名,對因報名不符合要求、不規(guī)范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ㄎ澹┮汛_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要在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段內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格式)。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三、報名時間
。ㄒ唬┚W上報名時間:2023年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
。ǘ┚W上審核時間: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2:00。
(三)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8: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5月9日00:00至5月13日23:59。
。ㄎ澹┪沂「呒墪嬞Y格報名、審核、繳費和準考證打印時間全省統(tǒng)一。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要求,統(tǒng)一報名結束后,將不再進行本年度考試補報名。
四、報考費用
按照豫發(fā)改收費〔2013〕326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應繳考試考務費100元?荚囐M用統(tǒng)一通過考試報名系統(tǒng)在線支付。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可通過繳費時預留電子郵箱下載保存繳費電子發(fā)票。
五、考試科目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一科,即:《高級會計實務》。
六、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自愿訂購。
七、考試時間
(一)高級會計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3年5月13日,考試時長為210分鐘。
(二)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八、其他要求
為加強會計職業(yè)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guī)定,予以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告等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咨詢電話:0394--8319523。
周口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原標題:周口市關于現(xiàn)場領取202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czj.zhoukou.gov.cn/sitesources/czj/page_pc/dtyw/tzgg1/articleff8dde7e0b894456b684ab4b5f11ac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