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考前重要考點梳理 篇一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成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建筑企業(yè)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其進行基本安全培訓,并在相關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上登記,方可允許其進入施工現(xiàn)場從事與建筑作業(yè)相關的活動。
3、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連續(xù)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考前重要考點梳理 篇二
1、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外,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低工資標準。
3.202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考前重要考點梳理 篇三
1、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張章生效。
2、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3、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nèi)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硕畏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
5、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