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河南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社語函〔2022〕20號)有關精神,結合實際,現(xiàn)將2023年下半年新鄉(xiāng)市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1.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
2.其他自愿申請接受測試的社會人員。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ㄒ唬﹫竺麜r間
9月5——7日
(二)報名地點
輝縣市語委辦(市教育體育局教研室4樓)。聯(lián)系電話:6367169
三、報名要求
1.非首次報名參加測試人員,須在最近一次測試成績發(fā)布之后方可再次報名。
2.報名所需材料。教師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報名處)。
四、時間安排
(一)準考證領取
9月18——19日報名應試人員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ǘy試地點、時間
測試地點設在新鄉(xiāng)市區(qū)。具體測試時間和考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收費依據(jù)
考生在報名點報名時,需現(xiàn)金交納測試費。依據(jù)豫財豫外字〔1997〕第15號、豫價費字〔1997〕第134號文件收費標準,教師測試費30元/人/次,其他人員測試費50元/人/次。
六、成績公布及證書發(fā)放
測試后30個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錄國家政務服務網(wǎng)或河南省教育廳官方網(wǎng)站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查詢成績,普通話等級證書分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查詢結果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如需紙質證書需在測試成績發(fā)布后15個工作日關注“新鄉(xiāng)市教育局公眾微信號”的通知到原報名點領取紙質證書。
七、參加測試人員要求
1.應試人員參加測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
2.應試人員按準考證時間提前15分鐘到測試地點,現(xiàn)場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場參加測試。
3.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實行計算機輔助測試,請應試人員提前上網(wǎng)學習“普通話水平測試規(guī)程”。
4.應試人員進入考場須保持肅靜,不得攜帶電子設備和與測試相關的資料,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測試結束后立即離開測試室。
輝縣市教育體育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