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4年福建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關于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專業(yè)、導師及招生計劃
二、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直接攻博(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另文發(fā)布)、碩博連讀、普通招考,全面實行“申請—考核”招生選拔機制。
三、選拔對象及報考條件
。ㄒ唬2024年福建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選拔對象和報考條件。
。ǘ┰诜虾瓦_到《2024年福建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選拔對象和報考條件基礎上,還應符合和達到下列有關要求:
碩博連讀、普通招考考生報考條件
1.外語水平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在425分及以上,或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且成績475分及以上;
。2)TOEFL成績≥72;
。3)IELTS(A類學術類)成績5.5分及以上;
。4)GRE成績1200分及以上(新標準310分及以上);
(5)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八級考試合格;
。6)日本語能力測試(JLPT)N2及以上;
(7)在海外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使用英語或日語教學,且學習年限1年以上(含1年);
(8)發(fā)表一篇校定A類或B類高水平外文學術論文。
2.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一篇及以上;
。2)獨著或參與編寫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一部及以上;
。3)主持校級及以上學術科研項目1項;
。4)獲得校級及以上科研獎勵1項;
。5)提交2篇及以上被采納的研究咨詢報告;
。6)碩士研究生階段獲校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三等及以上1次;
。7)碩士研究生階段參與省部級項目1項。
備注:本條款所列條件獲(。┑臅r間應為2018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必須在2023年11月15日之前見刊)期間;針對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導師為第一作者時,申請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四、報名
。ㄒ唬┚W(wǎng)上報名
1.報名前,請考生務必充分閱讀和了解學校和學院的具體報考條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錄我校博士研究生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并完成數(shù)據(jù)采集,逾時將無法提交。報名信息未提交或審核未通過者均視為報名不成功。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下載打印《福建師范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下稱《報考登記表》)。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wǎng)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無法通過信息審核、資格審核、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建議考生不要在報名的后一天提交報名信息,以免審核不通過時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補充材料而影響報名確認。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19日前(以寄<送>達時間為準)按照以下順序向學院遞交材料(所有提交的報考材料均不予退還,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報考材料不得裝訂、膠裝,其中電子版發(fā)送至1304810881@qq.com;郵寄者請使用順豐快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zhèn)學府南路8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人文樓經(jīng)濟學院416,收件人:林老師,電話:0591-22867937):
1.《報考登記表》1份(雙面打印,考生簽名、人事<主管>部門簽章,填寫注意事項及用章說明詳見: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檔下載→博士研究生報考填寫注意事項)。
2.《專家推薦書》2份(2名專家各1份)。
3.學位證書復印件!洞T士學位證書》(在校生除外)、《學士學位證書》(無學士學位者除外)復印件各1份。在國(境)外大學、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guī)課程所獲學位證書,報名時均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歷證書復印件!洞T士畢業(yè)證書》(非碩士學歷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畢業(yè)證書》(?谱x碩除外)、《?飘厴I(yè)證書》(?茖W歷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
5.應屆碩士畢業(yè)生證明1份(應屆生提供,校級部門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7.《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表》原件1份。
8.其他材料
。1)《考生發(fā)表或出版論文、著作和科研成果目錄.xls》(電子版請務必發(fā)送至1304810881@qq.com)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含英語或日語水平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2)考生個人自述(主要介紹本人本科階段所學課程、碩士階段的學習及參與科研情況以及讀博后的學習、科研設想等);
。3)近半年以來我校醫(yī)院或三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取得建議錄取資格的考生提交);
考生須以上材料的真實性,一經(jīng)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學生將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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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根據(jù)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報考材料的審核并公布審核合格名單。
五、考核
(一)報考材料評審
通過資格性審查的考生,考核專家組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量化評審,給出百分制成績。量化評審主要考核學術成果,評審分數(shù)計入考核總成績。經(jīng)量化評審,由考生所報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結合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和評審分數(shù),向綜合考核小組擇優(yōu)推薦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推薦差額比例一般不超過1:2,推薦名單將在學院網(wǎng)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二)綜合考核形式與內容
1.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綜合考核小組。
2.綜合考核方式為現(xiàn)場面試,具體另行通知。
3.綜合考核內容
注: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綜合考核成績=外國語水平×10%+專業(yè)基礎×50%+綜合能力×40%。
考核總成績=報考材料評審成績×50%+綜合考核成績×50%。
(三)錄取規(guī)則
1.對考核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一級學科內排名)由高到低,在招生計劃內(區(qū)分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計劃)依次提出建議錄取名單,每位博士生指導教師原則上當年所在方向招生人數(shù)不超過1人。
2.如按以上規(guī)則,導師在某一學習方式已有擬錄取考生或研究方向內招生計劃已完成(其中01方向招生計劃3人,02方向招生計劃2人,其余每個方向招生計劃1人),考生可在本學習方式內調整報考方向或導師;如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照考生報考材料評審分數(shù)從高到低排序,較高者依次優(yōu)先錄取。
3.如有考生放棄或招生計劃動態(tài)調整,依以上規(guī)則遞補錄取。
六、其他事項
。ㄒ唬┍炯殑t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規(guī)定為準。
。ǘ⿺M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憑《調檔函》于規(guī)定時間前將人事檔案寄達: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科技路1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人文樓經(jīng)濟學院421研究生輔導員黃老師收,聯(lián)系電話:0591-22867940(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其中往屆生應按照要求在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
。ㄈ┓侨罩瓶忌WC其在學期間專業(yè)課的出勤率。
。ㄋ模┍巨k法如與學校當年招生政策有沖突,以學校公布的政策為準。
。ㄎ澹┞(lián)系方式
學院咨詢方式:0591—22867937,1304810881@qq.com;
學院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7939,5788110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