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工程實務》高頻知識點匯總 篇一
1、經(jīng)過二級處理后,BOD5去除率可達90%以上,二沉池出水能達標排放。
2、給水與污水處理廠試運行單機試車,一般空車試運行不少于2h。全廠聯(lián)機運行應不少于24h。處理設備及泵房單機組累計運行達到72h。連續(xù)試運行期間,開機、停機不少于3次。
3、對跨度不小于4m的現(xiàn)澆鋼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4、金屬止水帶接頭應按其厚度分別采用折疊咬接或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搭接必須采用雙面焊接。
2.202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工程實務》高頻知識點匯總 篇二
1、無粘結預應力筋錨固肋數(shù)量和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保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不超過50m,且錨固肋數(shù)量為雙數(shù)。
2、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小于25m時,宜采用一端張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大于25m而小于50m時,宜采用兩端張拉;張拉段無粘結預應力筋長度大于50m時,宜采用分段張拉和錨固。
3、凸出式錨固端錨具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外露預應力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封錨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相應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且不得低于C40。
4、曲梁宜采用三點吊裝。吊繩與預制構件平面的交角不應小于45°;當小于45°時,應進行強度驗算。
3.202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工程實務》高頻知識點匯總 篇三
1、降低地下水位在沉井基坑以下0.5m,基坑內的水應及時排除;采用沉井筑島法制作時,島面標高應比施工期水位高出0.5m以上。
2、曲梁應在梁的跨中臨時支撐,待上部二期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75%及以上時,方可拆除支撐。
3、分節(jié)制作沉井,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等級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澆筑后節(jié)混凝土;后續(xù)各節(jié)的模板不應支撐于地面上,模板底部應距地面不小于1m。
4、對于有底梁或支撐梁的沉井,其相鄰隔倉高差不宜超過0.5m。
4.202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工程實務》高頻知識點匯總 篇四
1、終沉時每小時測一次,嚴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應小于10mm/8h。
2、沉井外壁采用階梯形以減少下沉摩阻力時,在井外壁與土體之間應有專人隨時用黃砂均勻貫入,四周貫入黃砂的高差不應超過500mm。
3、沉井水下封底,每根導管的混凝土應連續(xù)澆筑,且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0m,各導管間混凝土澆筑面的平均上升速度不應小于0.25m/h。
4、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池不得超過2L/(m2·d);砌體結構水池不得超過3L/(m2·d)。
5.202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市政工程實務》高頻知識點匯總 篇五
1、連續(xù)粱(T構)的合龍段的長度宜為2m。
2、管涵施工遇有地下水時,應先將地下水降至基底以下500mm方可施工,且降水應連續(xù)進行直至工程完成到地下水位500mm以上且具有抗浮及防滲漏能力方可停止降水。
3、涵洞兩側的回填土,應在主結構防水層的保護層完成,且保護層砌筑砂漿強度達到3MPa后方可進行;靥顣r,兩側應對稱進行,高差不宜超過300mm。
4、當頂力達到0.8倍結構自重時箱涵未啟動,應立即停止頂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