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分入學申請對象
新市民在本市區(qū)域內合法居住,無住宅類產權房,或自有產權房不符合以房入學要求的,可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
二、入學申請條件
1、申請就讀公辦幼兒園小班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新市民子女必須符合以下年齡規(guī)定:幼兒園小班招收3周歲(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小學一年級招收6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未接受過小學教育的兒童(以未獲得全國學籍號為準),初中招收應屆小學畢業(yè)生(未取得初中學籍)。隱瞞學籍信息的取消申請人子女準入資格。
2、租賃房屋居住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參加積分管理時,其所住出租房屋和集宿區(qū)均須符合備案要求。
友情提示:2024年6月30日前在本市取得自有居住房(特指學生本人或父母的產權房,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均不作為依據)的新市民,持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和常熟市戶籍兒童同時參加房產對應學校的報名登記。
三、入學申請時間
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四、入學申請地點
租賃房屋居住或集宿居住的新市民應到居住地的各鎮(zhèn)(街道)為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有自有產權房而不符合以房入學要求的新市民,須到房產所在地的為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
五、入學申請方式
申請積分入學的新市民,按鎮(zhèn)(街道)開放學校填報志愿。
六、提供必備材料(原件)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七、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和積分復核
申請人根據《常熟市新市民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附件《常熟市積分入學計分標準及分值表》,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評分部門評分結束后,新市民可到為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或登錄常熟市新市民事務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常熟市新市民事務中心”查詢積分情況,如有疑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為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申請積分復核。
八、開放學校和入學指標數公布
市教育局于2024年3月1日前公布對新市民子女開放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幼兒園)和服務區(qū)域,并于6月30前統一向全市公布入學指標數。
九、排名公示
7月10前,新市民事務中心分鎮(zhèn)(街道)按學校、年級對申請人積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并公示。
十、發(fā)放準入通知
積分入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新市民事務中心于7月20前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fā)放入學準入通知及入學告知書。申請人應及時至為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領取準入通知及入學告知書。
十一、辦理入學手續(xù)
獲得準入資格的新市民持準入通知和準入學校要求出具的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至準入學校(幼兒園)為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統籌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未能入讀公辦學校的積分申請人子女及未參加積分的新市民子女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統籌安排入學(含以政府購買學位方式安排入讀民辦學校)。
十三、學歷本科及以上新市民的子女入學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新市民,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無住宅類產權房,或自有產權房不符合以房入學要求的,先為其子女申請積分排名入學,排名未準入公辦學校的,由市教育部門會同其創(chuàng)業(yè)或就業(yè)地政府在屬地區(qū)域內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公辦幼兒園(含設服務區(qū)的社會辦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