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您好:
為做好嵩明縣2024年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入學工作,按照《昆明市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管理辦法(試行)》(昆政辦〔2014〕26號)《嵩明縣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管理辦法》(嵩教發(fā)〔2017〕115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24年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相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
招收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地戶籍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
(二)初中七年級
招收完成小學教育的本地戶籍少年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
二、本地戶籍和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的界定
本地戶籍:指孩子本人的戶籍在嵩明縣。
外來務工隨遷子女:指孩子本人的戶籍在嵩明縣以外。
三、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需準備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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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及其子女戶口簿。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戶口薄和孩子出生醫(y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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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嵩明縣內居住地派出所簽發(f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居住證明,居住證明可是以下兩種:一是2024年2月28日前到居住地轄區(qū)派出所辦理的暫住登記證明;二是有效期內的《云南省居住證》,電子居住證同樣有效。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嵩明縣內的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房屋產(chǎn)權證明材料、購房合同、房屋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種)。
(三)務工證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嵩明縣務工的相關證明,可以是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務工地社區(qū)(村居委會)出具的務工證明等其中一種。
四、其他事項
。ㄒ唬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未入學的需要提供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緩學證明。
。ǘ┺k理暫住登記滿半年,才可申領居住證。有就學需求的務必于2024年2月28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否則不符合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已經(jīng)有居住證的家長注意定期審查,防止過期。
(三)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由嵩明縣教育體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不服從安排和不符合條件的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四)其他未盡事宜,以2024年招生公告為準,請關注“嵩明教體”微信公眾號的后續(xù)通知公告,并及時查閱。
咨詢電話:6791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