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和普通高中招生有關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州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維護良好教育生態(tài),實現(xiàn)“陽光招生”,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總體目標
按照“省級統(tǒng)籌,州級調度,以縣為主”工作思路,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和實現(xiàn)教育公平為目標,立足治理“擇校熱”、消除大班額等重點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要求,確保全州招生入學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開公平、陽光公正,保障學生平等受教育權益,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2.重點工作任務及措施
。ㄒ唬┤鎳栏衤鋵嵳猩
1.確保學位資源供需平衡。各縣(市)要認真落實省教育廳2023年印發(fā)的《關于切實做好未來三年小學一年級學位供需矛盾化解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及時與公安、衛(wèi)健等部門加強溝通和共享數據,全面了解轄區(qū)內生源和適齡兒童入學情況,精準掌握2024年一年級新生入學生數,確保全域實現(xiàn)小學6周歲入學。要根據適齡兒童情況和現(xiàn)有學位供給能力現(xiàn)狀,盡可能地挖掘現(xiàn)有劃片學校的富余學位,保障2024年因生育政策調整出現(xiàn)的入學高峰和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帶來的入學學位緊張情況,實現(xiàn)“應入盡入、就近入學”。要將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工作納入教育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嚴格對照《貴州省2024年消除中小學大班額目標任務表》和《黔南州全面消除中小學大班額專項規(guī)劃(2022—2025年)》要求,高效推進全面消除中小學大班額工作,持續(xù)鞏固高中全面消除大班額成果,防止新增大班額。
2.科學合理劃定招生片區(qū)。各縣(市)、中小學校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目標要求,根據本地區(qū)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與規(guī)模、行政區(qū)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招生片區(qū)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學區(qū)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對出現(xiàn)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應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綜合研判分析、科學評估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學區(qū)范圍,并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扎實認真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確保小學畢業(yè)生100%升入初中學校就讀,實現(xiàn)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
3.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茖W編制招生計劃。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州教育局將在省級批準的招生規(guī)模基礎上,按照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原則上不超過每班55人的規(guī)?茖W編制招生計劃。各縣(市)要認真落實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轄區(qū)內初中學校的政策,確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薄弱初中傾斜。制定分縣(市)、分校的招生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強化招生計劃的管理,不隨意增加,確保計劃執(zhí)行的嚴肅性。嚴格規(guī)范招生行為。嚴格落實“公民同招”政策?h(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按屬地招生,并對招生區(qū)域實行清單管理。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州教育局統(tǒng)一管理,招生時間、范圍、流程須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嚴禁違規(guī)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qū)域招生。嚴格規(guī)范招生錄取管理。切實加強招生計劃和錄取過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含民辦)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工作實現(xiàn)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做好中考加分政策宣傳解讀及資格審查,嚴格控制加分范圍和分值,各縣(市)不得擅自出臺新的中考加分政策。
。ǘ┘訌娬猩雽W工作管理
1.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和公民同招政策。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guī)定,按照縣(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片區(qū)范圍進行登記入學,不得采取考試、測評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優(yōu)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學生入學需求?h(市)教育局要準確界定非鄉(xiāng)鎮(zhèn)公辦義務教育寄宿學校,明確具體的招生入學范圍和辦法。
2.規(guī)范報名、招生信息的采集與公開?h(市)教育局要提前通過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公布轄區(qū)內每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劃片范圍、報名條件和招生程序等重要招生信息,指導轄區(qū)內熱點中小學校對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及時予以回應。要設置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公布,暢通政策咨詢、舉報和申訴等渠道。要努力改善招生工作條件,進一步優(yōu)化登記入學、電腦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學流程。條件不足的地方,要適當增加服務人員,減少群眾負擔,并逐步推廣使用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陽光招生子系統(tǒng)。
3.嚴格均衡編班和學籍管理。要規(guī)范均衡編班。嚴禁任何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通過考試進行分班,不得以設立初高中銜接班、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快慢班等名義“掐尖”招生,班級名稱編排一律采用“年級+班級”格式。正式開學報到、學生分班名單公布前,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參加考試、面試等,縣(市)教育局和小學學校不得將學生小學期間的成績反饋給初中學校。要加強學籍管理。新生學籍注冊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確保注冊學籍人數要與批復的招生計劃數相一致,注冊學籍人員信息要與統(tǒng)一錄取平臺信息相一致,注冊學籍人數與實際到校報到、就讀相一致。
。ㄈ┳龊锰厥馊后w入學保障
1.強化屬地控輟保學責任。各縣(市)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按“雙線”責任制、“七長”負責制,落實好屬地控輟保學“三項工作制度”,精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堅持執(zhí)行縣級“日報告”制度,持續(xù)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報、周報、月報工作,義務教育學校每日要向縣級教育局報告,縣(市)教育局每周要向州教育局報送本周內學生到校情況。要按照“一個都不能少”的要求,科學應用《勸返復學工作指南二十條》《關于進一步做好勸返復學學生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切實做好輟學學生的勸返復學和已復學學生的穩(wěn)定就讀工作。
2.統(tǒng)籌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各縣(市)要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挖掘學位供給,進一步簡化報名登記程序,精簡入學證明材料,優(yōu)化時限要求,確保滿足所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校的需求,充分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針對義務教育階段非起始年級隨遷子女,根據家庭實際情況需返回戶籍地就讀的,由戶籍地教育局按照家長意愿和學位供給情況統(tǒng)籌安排學校就讀。要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和返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的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3.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要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通過對殘疾兒童少年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的全面規(guī)范評估,“一人一案”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夠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無法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認真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認真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戶籍地縣(市)教育局要按照家長意愿和學位供給情況統(tǒng)籌安排學校就讀。對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xiàn)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及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優(yōu)待對象,各縣(市)教育局要積極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細化入學操作程序,妥善做好入學安排。
5.規(guī)范特殊群體招生。對非我州戶籍且初中階段在省外、州外就讀,欲申請就讀我州普通高中的人員,縣(市)教育局要進行資格把關和政策審核,要切實遏制單純以升學為目的擠占我州普通高中資源的行為。
(四)高標準開展陽光招生義務教育招生專項行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2024〕11號)要求及省教育廳有關工作安排,州級成立由州教育局有關科室、州政府教育督學等組成的專項工作專班,強化對全州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監(jiān)管和指導。各縣(市)教育局要及時成立由教育局有關科室、縣(市)政府教育督學、中小學校長等組成的專項工作專班,加強對本縣(市)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監(jiān)管和工作指導,及時、認真落實教育部安排部署的專項行動重點任務,組織對本區(qū)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開展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問題臺賬,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5月17日前,縣(市)教育局要完成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專題部署,確保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熟悉政策要求。各縣(市)要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進行預判和提前處理,減少突發(fā)事件對招生工作的影響;主動服務家長和學生,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積極引導公眾輿論,確保招生工作平穩(wěn)順利。
。ㄎ澹﹪烂C招生入學工作紀律
1.嚴格執(zhí)行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各縣(市)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中小學招生“十個嚴禁”規(guī)定和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嚴肅查處違法違規(guī)招生行為。要健全違規(guī)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違規(guī)辦理招生入學謀取私利問題開展整治,對學位買賣、指標買賣等各種招生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因監(jiān)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招生工作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縣(市),州教育局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努力營造規(guī)范有序、令行禁止的招生工作良好生態(tài)。
2.健全機制加強過程監(jiān)督。各縣(市)教育局要通過開展專項檢查、“四不兩直”抽查、招生及學籍管理系統(tǒng)監(jiān)控等方式,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jiān)督,完善招生入學監(jiān)督工作機制。要在本縣(市)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xiàn)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違規(guī)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嚴密、嚴格、嚴謹。
。┲匾曅麄鳡I造良好氛圍
各縣(市)教育局要與宣傳部門、新聞媒體通力合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規(guī)范新聞報道,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措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大力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要善于總結推廣招生入學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積極宣傳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成效和老百姓身邊的好學校,努力為每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chuàng)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