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變更、轉學等學籍管理工作,現(xiàn)將學籍管理工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教育局審核在讀學生轉學時間:2024年8月26日-9月6日
(一)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遷移后,新戶口所在地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范圍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在轉出學校填寫回戶籍地就讀申請表。(必須回戶籍地就讀)
2.提供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和學生頁)。
3.轉入學校的接收證明。
(二)學生隨家長搬遷至其他地區(qū)務工,搬遷所在地不在原就讀學校服務范圍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監(jiān)護人提供轉學申請書;
2.轉出學校打印的中小學生轉學申請登記表(轉出、轉入學校簽字蓋章)
3.搬遷務工當?shù)氐墓ぷ髯C明/勞動合同(需蓋公章);
4.搬遷務工當?shù)氐墓べY流水(銀行打印近半年);
5.搬遷務工當?shù)氐木幼∽C(社區(qū)證明/居住證);
6.提供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學生頁、父母頁);
。ㄈ┺D入學生學籍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地在武川的需提供回戶籍地就讀申請表、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和學生頁)。
2.在武川務工人員子女轉學需提供轉學申請書、轉出學校打印的中小學生轉學申請登記表(轉出、轉入學校簽字蓋章)、工作證明/勞動合同(需蓋公章)居住證(社區(qū)證明/居住證)提供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父母頁、學生頁)。
二、小學畢業(yè)在武川縣外就讀的學生,在報名派位結果出來后提供當?shù)鼐妥x的電子派位證明、戶口本、房產(chǎn)證明、學籍卡等材料交由原就讀學校匯總后,于9月1日一25日報教育局基教股審核。(無材料不予審核,直接退回)
三、在讀學生轉學及升學學生學籍審核須在上面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逾期不予審核。
四、縣域內(nèi)不轉學,教育局不予審核縣域內(nèi)轉學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