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縣直各中小學:
現將《中陽縣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中陽縣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今年是基礎教育“管理規(guī)范年”,也是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之年。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山西省教育廳進一步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24〕7號)、《呂梁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呂教發(fā)〔2024〕17號)等法律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為目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環(huán)境,維護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籌管理原則。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在縣教體局的領導下,統籌推進區(qū)域內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方案,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二)堅持免試就近原則。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guī)定,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招生計劃與服務片區(qū)范圍,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穩(wěn)妥地實施房產地址“學位限定”,即自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同一套住宅初中3年內、小學6年內只能享有1個學位(符合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分配入學”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后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四)舉措規(guī)范有序原則。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統一平臺、網上報名、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報名。建立違規(guī)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學校招生進行監(jiān)管,確保招生工作規(guī)范有序。
(五)堅持控輟保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責任,落實控輟保學“雙線”目標責任制和“六包一”制度,做好控輟保學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蹤“小升初”畢業(yè)學生去向,初中學籍注冊截止后(9月25日前),小學學校要向縣局報告未被錄取畢業(yè)生去向,初中學校要報告已分配小學畢業(yè)生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向縣局備案。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六)堅持陽光誠信。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guī)則,暢通受理渠道,實行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年滿6周歲(2018的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均須入學接受規(guī)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在中陽縣小學學校入學就讀,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陽縣戶籍;
2.具有中陽縣居住證(截止2024年5月1日)或其它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yè)生在中陽縣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陽縣戶籍;
2.具有中陽縣小學學籍;
3.具有中陽縣轄區(qū)居住證(截止2024年5月1日)或其它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不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四、工作流程
(一)信息登記
符合入學條件申請在中陽縣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按縣教育體育局公布的入學信息登記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中陽縣人民政府網站或掃描中陽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二維碼,登錄“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入學信息錄入。家長可自行通過手機或電腦端進行實名注冊,完成入學信息登記;操作有困難的家長可就近到信息登記服務點進行信息錄入。招生平臺將對登記的戶籍、居住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信息進行驗證和比對,驗證通過的方可注冊和完成信息登記。
(二)信息審核
監(jiān)護人按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fā)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居住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資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日),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中小學校服務點審核證件,過期后果自負。必要時學校服務人員需去家中進行現場核實。學校服務點核實的證件信息與孩子將來就讀學校沒有必然聯系。
(三)公布計劃
1.招生計劃
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辦學條件、生源數量、審批軌制,確定中小學招生計劃。各學校不得隨意變更軌制或超計劃招生。
2.片區(qū)劃分
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布、辦學規(guī)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布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合理劃定中小學服務片區(qū)范圍,就近入學,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四)錄取方式
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采取“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錄取,按照片區(qū)、批次依次錄取。系統將分批次向報名登記家長(監(jiān)護人)預留的手機號碼推送預錄信息(家長務必在招生期間保持手機暢通)。
第一批次: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1.具備劃定片區(qū)內戶主為法定監(jiān)護人或本人戶口。
2.法定監(jiān)護人或本人名下的的固定房產證件、購房合同、水費、電費等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批次:具備以下一個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1.具有劃定片區(qū)戶主為法定監(jiān)護人或個人的戶口。
2.戶主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口,且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雙方或一方與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在同一個戶口簿上。
第三批次:具備劃定片區(qū)內法定監(jiān)護人名下的固定房產證;購房合同(需提供購房交易記錄,包括且限于銀行交易憑證、電子渠道交易記錄)以及近一年的水電費、物業(yè)費、有線電視費、網費等證明材料。
第四批次:具有劃定片區(qū)內法定監(jiān)護人名下的租賃房屋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居住證等合法證明。
第五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以上逐批次錄取,直至產生電腦搖號錄滿計劃數截止,不再進行下一批次錄取,當空余計劃與報名人數相近時,可全部予以錄取,并在需要時相應調整軌制。所有經電腦搖號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體育局根據學校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填報鄉(xiāng)鎮(zhèn)學校的,由鄉(xiāng)鎮(zhèn)學校自主審核錄取,確保“應招盡招”。
(五)特殊群體
1.政策優(yōu)惠對象入學。對符合國家、省、市、縣有關政策性規(guī)定的駐地部隊現役軍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援助疫區(qū)醫(yī)護人員子女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yè)高管以及高層次人才子女,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教育體育局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拆遷搬遷子女入學。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易地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片區(qū)學位情況相對就近安排入學。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以殘聯備案的名冊或殘疾證為依據,零拒絕、全覆蓋分類入學。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就讀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不能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不能到校學習的重度或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門,并全部納入學籍管理。
4.農村留守兒童少年入學。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主動聯系社區(qū)(村、居委)做好父母外出務工情況、監(jiān)護人變化情況登記;農村寄宿制學校優(yōu)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建立關愛機制,保障留守兒童全部入學。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入學。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縣直個中小學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杜絕因貧失學或輟學。
(六)開學流程
1.新生報到
錄取工作結束后,由各學校公布錄取新生花名。監(jiān)護人收到由“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fā)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要求去相應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
2.均衡編班
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需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簽帶班”的要求,實行隨機均衡編班。
3.按時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按照“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fā)送的入學通知要求,按時入學入班就讀。開學未報到入學的學生和請假學生,由學校在開學當天向教育體育局報送具體名單,由縣教育體育局進行審定。
4.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嚴格執(zhí)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規(guī)定,以“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錄取名單為準,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未通過平臺錄取的學生,超計劃、無計劃、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的,同時追究“借讀”學校、錄取學校雙方責任,各學校必須從嚴執(zhí)行縣局下達的軌制和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軌制和計劃招生,起始年級要從嚴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班額招生。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45人,六年內不超過50人;初中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三年內不超過55人。堅決杜絕產生新的大班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及時妥善處理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熱點難點問題。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為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的重要內容,作為推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升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維護良好教育生態(tài)環(huán)境的重要抓手,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組織機構,依法依規(guī)制定入學招生辦法,細化具體措施,周密組織實施,確保招生工作依法有序平穩(wěn)進行。
(二)實施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過縣政府網站、中陽融媒體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片區(qū)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招生結果,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電腦搖號派位、隨機均衡編班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關人員、“兩代表一委員”、紀檢監(jiān)察人員、新聞媒體和家長代表全程監(jiān)督。適齡兒童少年及監(jiān)護人也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投機取巧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共同維護招生秩序。
(三)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通過設立咨詢電話、咨詢點、家長接待室等多種方式,向家長充分、細致宣傳和解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待,贏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要通過舉辦家長報告會,校園開放日等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引導家長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消除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加大對常見違規(guī)招生行為的預警,幫助家長和學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要加強輿論引導,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有效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招生工作平安穩(wěn)定。
(四)強化服務意識。優(yōu)化招生入學環(huán)節(jié),入學信息登記、證件審核堅持“非必要不線下”原則,確需現場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時段、分批次錯鋒方式控制現場人數,做好疏導分流工作,為家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規(guī)范招生行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和省市縣教育部門有關規(guī)定。嚴禁招收未在招生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各學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選拔生源,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得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強化班、特長班,更不得舉辦各種實驗班和初中補習班。嚴禁招收借讀班。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yè)生、在本校連續(xù)就讀三年、學籍在本校三年、學校服務區(qū)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六)壓實工作責任。校長為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jiān)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對于違規(guī)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警告、通報、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方式處理。對違規(guī)違紀的負責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jié)輕重提請有關部門給予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者解除聘用關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相關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查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嚴厲打擊“學托”和“教育掮客”,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
(七)強化監(jiān)督管理。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jiān)督、事后問責”的原則,縣教育體育局將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范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對全縣各義務教育學校執(zhí)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縣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對違反規(guī)定的,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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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分配表
3.中陽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qū)劃分
4.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