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 #2024年河北省省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報名時間、報名入口及報考條件(9月8日-9月12日)#】®無憂考網(wǎng)從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的《2024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中獲悉!2024年河北省省直機關遴選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2024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2:00,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1、報考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河北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河北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中央駐冀的市級及以下單位、省駐市的市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zhì)過硬,忠誠捍衛(wèi)“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4. 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diào)生職位外,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8.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10.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9月(含9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為1年。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前文所稱“以上”“以下”均含本級、本數(sh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gòu)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2、報名時間
報名人員可登錄河北黨建網(wǎng)(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s://www.hebpta.com.cn)查詢遴選職位信息,具體見《職位表》,職位條件由遴選機關負責解釋;報考技術問題可撥打電話0311—87908375。
本次報名實行網(wǎng)上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jié)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2:00。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選調(diào)生除報1個專門面向選調(diào)生的職位外,還可自愿選報1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公務員的遴選職位。
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
2.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審慎選擇報考職位。
3.報名人員上傳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藍底或白底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寬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4.報名人員下載打印并填寫《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內(nèi)容須與報名信息一致。
5.報名人員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蓋章(任免機關為地方黨委的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核蓋章)。專門面向選調(diào)生的遴選職位,《報名推薦表》須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件(內(nèi)容及蓋章清晰,不大于3M),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
6.“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jié)果前不能修改。
報名人員須誠信報考,對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遴選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報名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取消遴選資格。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報名人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zhì)、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xiàn),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薦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3、報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