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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志愿:7月10日8:00-12日12:00。
2.中等職業(yè)學校第一批次錄。7月10日8:00-12日12:00。
3.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7月14日8:00-18日12:00。
4.中等職業(yè)學校第二批次錄。7月24日8:00-26日12:00。
5.中等職業(yè)學校征集志愿補錄:7月27日8:00-30日12:00。
(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
公辦普通高中滿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檔案總分530分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根據(jù)填報《2025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表》中的自主招生志愿學校進行錄取。
為深化體教融合改革,給予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傾斜,以下四類應屆畢業(yè)生可直接預錄為轄區(qū)內(高中學校具備該項專業(yè)運動員培訓條件)高一新生:①初中階段進入國家隊、省專業(yè)隊集訓的運動員;②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含二級)證書的;③初中階段參加由教體行政部門主辦的體育競賽獲得省里前三名的;④初中階段參加由教體行政部門主辦的體育競賽獲得州里第一名的。檔案總分在530分以上的可以直接升入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讀,檔案總分在460分至530分區(qū)間內的可以直接升入非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檔案總分在460分以下的可以直接升入州民族體育學校就讀。
民辦普通高中滿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檔案總分460分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根據(jù)填報《2025年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表》中的自主招生志愿學校進行錄取。
2.指標生錄取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滿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檔案總分630分以上,州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滿足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檔案總分560分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依同批次的檔案總分高低、志愿順序,按生源校的指標生計劃進行錄取。
3.統(tǒng)招生錄取
根據(jù)考生升學檔案總分高低、依據(jù)同批次內志愿優(yōu)先拋檔原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向學校按剩余招生計劃1:1.01提供電子檔案。招生學校在提供的電子檔案內確定錄取名單,凡未被錄取而退檔的考生,招生學校必須注明原因。
。ㄈ┲械嚷殬I(yè)學校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
考生符合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條件,限報1所州內“雙優(yōu)”中職學校自主招生志愿,填寫《2025年湘西自治州中等職業(yè)學校自主招生資格審查表》(附件10),學校按條件擇優(yōu)錄取。6月28日前將名單報州教體局職成科確認,一經(jīng)確認后的學生不得再填報中職學校志愿與普通高中學校志愿。
2.統(tǒng)招生錄取
根據(jù)考生升學檔案總分高低、依據(jù)同批次內志愿優(yōu)先拋檔原則,按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推送學校電子檔案。招生學校在提供的電子檔案內確定錄取名單,凡未被錄取退檔的考生,招生學校必須注明原因。
第一批次:只填報中等職業(yè)學校志愿但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
第二批次:錄取對象為未被第一批次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同時填報了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志愿且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
征集志愿:參與補錄的為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和未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錄取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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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普通高中學校上報錄取結果后,州教體局基教科在“高中階段招生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學校錄取結果審核”。
2.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jù)審核后的錄取結果導出《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學生名冊》(附件14)打印,導出的錄取學生順序不得改變,錄取學生名冊由學校招生組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縣市教體局基教股審核。
3.縣市教體局基教股審核后,交州教體局基教科審定。州教體局基教科保存錄取花名冊電子檔,審定后紙質檔由縣市基教股留存,招生學校根據(jù)審定后的錄取花名冊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4.中等職業(yè)學校根據(jù)系統(tǒng)里各批次預錄學生信息及確定預錄名單進行審核,復審確認后,向被錄取學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五)錄取查詢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結果可進行網(wǎng)上查詢。各批次錄取時間截止后,考生可用用戶名、密碼登錄“湘西自治州高中階段招生管理系統(tǒng)”,點擊“錄取結果”,查詢錄取情況。同時可通過關注“湘西教體之窗”->“服務”->“中考查詢”進行錄取情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