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10號),現將2010年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人員
從事或者準備從事統計工作,尚未取得統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
二、報考辦法
報考人員請于5月12日至6月12日,登錄“北京統計信息網”專題站點中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后,在規(guī)定的報考時間內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到各區(qū)縣報考點辦理報考手續(xù)。
符合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條件的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三、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 5月12日至15日
補報時間: 6月10日至12日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時 間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上午:9:00--11:00
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
五、免試條件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yè)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yè)本科(具體專業(yè)可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網”查詢)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但需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
六、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11月5日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可通過“北京統計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本人成績單,申領《統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請查詢“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網”。
七、其它
各區(qū)縣報考點地址、考試大綱、考前培訓以及相關政策,請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統計局
一、報考人員
從事或者準備從事統計工作,尚未取得統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
二、報考辦法
報考人員請于5月12日至6月12日,登錄“北京統計信息網”專題站點中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后,在規(guī)定的報考時間內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到各區(qū)縣報考點辦理報考手續(xù)。
符合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條件的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三、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 5月12日至15日
補報時間: 6月10日至12日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時 間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上午:9:00--11:00
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
五、免試條件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yè)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yè)本科(具體專業(yè)可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網”查詢)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但需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
六、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11月5日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可通過“北京統計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本人成績單,申領《統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請查詢“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網”。
七、其它
各區(qū)縣報考點地址、考試大綱、考前培訓以及相關政策,請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