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以物權法第143條規(guī)定的方式將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
2.當事人可以約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后的使用期限。
3.流轉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其中,關于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以及使用期限限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的規(guī)定,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實施有關法律行為必須與之符合,否則將影響到行為在法律上的結果。
2.當事人可以約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后的使用期限。
3.流轉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其中,關于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以及使用期限限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的規(guī)定,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實施有關法律行為必須與之符合,否則將影響到行為在法律上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