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月25日-3月29日
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完全放開,不受年齡、身份、學歷等任何附加條件的限制,報名時也無需報考者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等。
(二)根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考生,持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可免考相應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以上是®無憂考網小編整理的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恭祝大家考試順利通過!
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月25日-3月29日
江蘇:2011年英語翻譯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完全放開,不受年齡、身份、學歷等任何附加條件的限制,報名時也無需報考者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等。
(二)根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guī)定,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考生,持二級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可免考相應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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