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考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0年海南省中考考試時間和招生細則,2011年參加中考的同學們可以參考次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機構及職責
2010年全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進一步實行權力下放、統(tǒng)籌協(xié)調、分級管理、各負其責。
省教育廳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全省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與實施細則;統(tǒng)一組織命題、試卷印制、統(tǒng)考、評卷、發(fā)布成績;統(tǒng)一管理全省中招數(shù)據(jù)庫,公布招生計劃、錄取低分數(shù)線和錄取結果;負責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縣、單位所屬學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計劃)、高職高專、省屬及省外中等職業(yè)學校的錄取工作;指導協(xié)調各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工作。
市縣(單位)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市縣(單位)中招工作的實施意見;負責建立本市縣(單位)考生的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統(tǒng)一組織報名、填報志愿,統(tǒng)一組織各學科考試和生地、理化實驗操作技能的考查;使用全省統(tǒng)一的中招數(shù)據(jù)庫,做好本市縣(單位)各類學校的錄取工作;主動與有關市縣(單位)協(xié)商解決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有關高校、高職高專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和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附屬中學或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
4月19日—30 日24:00止考生報名,錄入報名信息數(shù)據(jù)。
。ǘ﹫竺k法
1.各市縣(單位)將2010年在本市縣(單位)預報名參加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名單(含直接到本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的其他考生),上傳至省中招系統(tǒng)。省中招辦不受理未經市縣(單位)中招辦審核確認的名單。中招系統(tǒng)將給考生自動生成10位數(shù)組成的準考證號(前兩位為年份代碼,3—6位為市縣和畢業(yè)學校代碼,7—10位為考生報名順序號)。市縣(單位)中招辦應及時將考生的準考證號通知到學校,由學校通知所有考生。
2.實行互聯(lián)網網上報名?忌孕性诨ヂ(lián)網上憑考生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省中招系統(tǒng)進行報名信息的錄入、修改、確認,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并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名。沒有上網條件的,也可以由考生填寫“報名信息確認表”,學校匯集后到市縣(單位)中招辦指定的網點集中錄入。
3.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報名時,由學校負責核驗本?忌膽艏ê蓑灂r,要特別注意鑒別戶籍不在我省或不在本市縣、單位的考生)及享受優(yōu)惠政策所需的有關材料(證明、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獨生子女戶子女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二女結扎戶子女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落實絕育措施的相關證明和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純二女戶證明)。經核驗后的戶籍簿及各種證明、證書等復印件,須有核驗人簽名和學校印章,存入考生紙介檔案袋。報名結束,學校須把考生紙介檔案材料送市縣(單位)中招辦備案。涉及到享受優(yōu)惠政策條件的考生,市縣(單位)中招辦還要認真核對和確認。
4.在外省市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回本人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報名時,應交本人戶籍材料(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存檔)、畢業(yè)學校證明(包括是否應屆畢業(yè)生、評語鑒定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成長記錄袋等)。市縣(單位)中招辦應告知此類考生何時參加由當?shù)亟M織的體育、生物、地理、理化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考查,以及配合做好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
5.非我省戶籍的考生報名時,需要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非海南省戶籍考生報名登記表》;
。2)駐瓊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考生須提供師級以上部隊的政治部門證明。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還要提交今后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的《書》。
歸僑考生、歸僑子女考生(不含僑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證的華僑考生、港澳臺籍考生、外國籍考生,須提供有關身份證件(戶照、身份證或居住證等)和縣級以上外事僑務辦、港澳臺辦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
農民工子女考生和其他參加我省經濟建設的人員子女考生,須提供我省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的暫住證件(或暫住登記證明)。其中,年滿16周歲的提供暫住證件,不滿16周歲的提供暫住登記證明。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還需要提交今后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的《書》。
6.鼓勵各地采用電子攝像的方式采集學生的相片。如沒有電子攝像的條件,考生應向學;蚴锌h(單位)中招辦提交近拍攝的同底正面免冠1寸相片4張。招生報名考試繳費按我省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執(zhí)行。市縣(單位)招生學校不得擅立收費項目違規(guī)收費。
7.縣級民族宗教工作部門負責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身份進行審查確認。尤其是對世居與戶籍在我省少數(shù)民族聚居市縣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身份,更要嚴格審查。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名時,應提交經縣級以上民族宗教部門審查確認的《海南省少數(shù)民族民族成份證明表》,交驗考生本人和父母戶口薄及父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名以示負責)。經學校和招生部門審核后,將《海南省少數(shù)民族民族成份證明表》及考生本人和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存入考生紙介檔案袋,并在省中招系統(tǒng)中輸入考生身份相關信息。同時要將市縣民宗部門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審查結論進行公示,以利監(jiān)督。省民宗委設立舉報電話(65339104)。
8.在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10周年以上且戶籍在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的漢族公務員和教育、醫(yī)療、農業(yè)等方面專業(yè)技術人才(中級和中級以上職稱)的子女,在報考國興中學面向全省統(tǒng)一錄取的公費生時,可以享受少數(shù)民族考生同等待遇。此類考生應增加提交經各有關部門審查確認的《少數(shù)民族自治地方漢族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考生待遇證明表》,經學校和市縣(單位)中招辦審核后,存入考生紙介檔案袋,由市縣(單位)中招辦負責在報名系統(tǒng)中輸入考生身份相關信息。
9.各市縣(單位)中招辦負責審查在中招辦單獨報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和社會青年的學力、戶籍及享受優(yōu)惠政策所需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否屬實(要特別注意鑒別戶籍不在我省或不在本市縣、單位的考生),并將復印件存入考生紙介檔案袋。
10.報名結束后,市縣(單位)中招辦必須于 5 月4 日—14 日完成整理、修改、核對和匯總考生報名信息數(shù)據(jù),錄入考生少數(shù)民族身份及優(yōu)惠政策條件等特征。5 月20 日前向市縣(單位)民宗部門集中報送少數(shù)民族考生和報考國興中學享受少數(shù)民族考生同等待遇的漢族考生的材料,供市縣(單位)民宗部門復查;向省中招辦集中報送享受省定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的材料(含名冊及各種證書、證明的復印件)和考場編排方案。
11.實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考生資格審查負責制,各市縣(單位)和學校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審查學生的報名材料,嚴肅查處提供虛假材料報名和享受優(yōu)惠政策等行為。
三、填報志愿
(一)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愿。
(二)填報志愿時間:5月24日—6月9日中午12:00前。其中,5月24日—6月2日24:00為考生填報志愿時間,6月3日—9日中午12:00為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檢查、糾正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紙介檔案和電子檔案時間。
(三)考生可根據(jù)自己的志向、愛好和家庭經濟狀況,依據(jù)錄取批次,自主填報各類學校志愿。201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
1.提前批:海南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少數(shù)民族特招班。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學校志愿。
2.第一批:“省一級學!。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省一級學校名單見附件)。
3.第二批: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以及參照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進行錄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瓊州學院附中、海南省東方中學、省農墾中學、農墾加來高級中學、農墾三亞高級中學;高職高專學校。設2個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選報二所學校。
4.第三批:省內外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民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和省、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的擇校生。設3個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選報三所學校。
5.為提高第三批學校學生報到率,在第二批學校錄取結束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8月7日—10日中午12:00前修改第三批志愿。學校應組織有修改志愿需要的學生認真修改?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修改或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修改。錄取時以修改后的志愿為準。
(四)若干注意事項
1.報志愿前,市縣(單位)中招辦和學校要派電腦教師對考生進行網上錄入志愿信息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學校要開放機房,方便本?忌暇W填報志愿。
2.市縣(單位)中招辦和考生所在學校要指導考生按照志愿批次,正確地填報志愿。有上網條件的學校,由考生填寫《志愿確認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準考證號和密碼上網自主填報、修改,學校打印考生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長簽名確認,放入考生紙介檔案袋備查。沒有上網條件的學校,由考生填寫《志愿確認表》,考生及家長在表上簽名,由學校匯集到市縣(單位)中招辦指定網點錄入,不得遺漏。核對、確認后將《志愿確認表》存入考生紙介檔案袋備查?忌驹甘钦猩鷮W校錄取的重要依據(jù),考生填報志愿窗口關閉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填報的志愿信息。
3.各學校、教師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強行要求學生填報指定學;蛳拗瓶忌顖笾驹。
4.外國籍學生只能填報具有接收資格的學校。
5.具有本省戶籍和學籍,但不在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就讀的考生,填報了戶籍所在市縣(單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和海南中學等學校定點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計劃的,必須于報志愿結束后一周內向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提交戶口簿進行復查。省中招系統(tǒng)將向各市縣(單位)提供此類考生名單供復查時用。未提供或提供的戶籍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有權取消其相應的填報志愿資格。
學籍所在市縣(單位)如同意其填報當?shù)毓k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計劃,考生只能選擇學籍所在市縣(單位)或戶籍所在市縣(單位)相應學校志愿進行填報(二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