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統計局、省、市各主管局及駐寧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第10號令)和《江蘇省統計人員繼續(xù)教育暫行辦法》(蘇統[2009]25號)的文件精神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做好全市2011年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和統計繼續(xù)教育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
。ㄒ唬┻M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做好宣傳工作
2011年是統計系統“四大工程”實施第一年,積極推進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努力提高廣大社會統計人員專業(yè)技能,是其中“強基固本工程”和“人才興統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促進統計工作“三個提高”的基礎性工作,各區(qū)縣統計局及有關單位的領導要進一步認清形勢,加強對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認識,全面協調,認真組織實施。
各區(qū)縣統計局為本行政區(qū)域內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在轄區(qū)內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辦法》,各有關單位要對系統內的單位統計人員進行摸底和梳理,宣傳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基本內容,使有關各方及當事人全面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二)做好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
1、考試時間。全國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9月18日舉行。具體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下:
上午 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下午14:00—16:00統計法基礎知識
2、報考條件。(1)熟悉統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3)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yè)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但必須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
3、報名的組織方式:各區(qū)縣統計局負責轄區(qū)內單位、人員的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報工作,并按要求將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報的有關資料報送到市統計局人教處。省、市各主管單位、駐寧單位要及時通知所屬單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人員按規(guī)定報名后,將確認所需資料集中統一到市統計局人教處辦理有關手續(xù)。
4、考試報名。全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從6月1日到7月31日止。注:6月1日至7月20日為集中報名時間,7月21日至7月31日為補報名階段。
。2)報名平臺?忌傻卿浤暇┦薪y計局網站:http://10.32.210.6(內網)和http://www.njtj.gov.cn(外網)進入《統計從業(yè)(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欄目,登錄考生報名平臺。
各區(qū)縣承辦機構的管理平臺登錄網址,外網為http://58.213.114.167/manage,內網為http//10.32.2.6/manage,屆時將告知初始的用戶及登錄密碼。
(3)對于沒有網上報名條件,或計算機網上操作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到承辦機構辦理網上報名手續(xù)。
5、報名確認和審核?忌W報成功后,必須進行報名確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忌W上報名成功后即可辦理確認手續(xù),考生將報名材料送所在地的區(qū)、縣統計局進行報名確認,并進行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統計從業(yè)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有效的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兩份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4)有效的學歷證明及兩份復印件。
各承辦機構應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確認。確認完成后,未設置考點的區(qū)統計局承辦機構在8月1日前將對已報名確認、審核過的考生的相關資料送交市統計局承辦機構。
6、學習推薦用書的征訂?忌栽冈诰W上征訂學習推薦用書,并在報名確認送交相關報名材料的同時,交納書款。
7、考點設定?键c原則上設在市及有關縣(區(qū))。
8、準考證打印。9月6日—16日,考生可登錄所報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對于沒有網報條件,或計算機上網操作有困難的考生,可到承辦機構打印準考證。
9、上報表格及考試值班電話。8月26日前,獨立組織考試的各區(qū)縣統計局上報登分冊、考場設置與試卷預訂表、考試值班表。
10、考前輔導工作。為了幫助考生有效地進行考前復習,國家統計局培訓學院南京分院負責全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的組織實施,時間安排在8月份左右。培訓科目:《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培訓費用按照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收取。
自行組織考試、培訓的區(qū)、縣,培訓費用應按照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收取。培訓工作應于9月10日之前結束?紕展ぷ髁硇型ㄖ
11、成績查詢。11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結果。憑考試合格成績單,申請辦理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經審核批準頒發(fā)全國統一制發(fā)的《統計從業(yè)資格證》。
。ㄈ┱J定工作
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全面實行網上申領,考生報名考試與申請資格完成。
1、未設置考點的區(qū)統計局承辦機構必須在8月1日前將對已報名確認、審核過的考生的相關資料送交市統計局承辦機構,具體完成報名和受理認定。
2、設置考點的區(qū)縣統計局承辦機構于11月20日前將合格人員的《統計從業(yè)資格申請表》、學歷和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和考生一寸彩色照片等相關材料上交市統計局,由市統計局統一上交省局進行認定*。
二、 報名地點
南京市統計局人教處(南京市北京東路41號26號樓2樓);
聯系電話:83639466、83639465。
聯系人:雷曉萍 劉安文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第10號令)和《江蘇省統計人員繼續(xù)教育暫行辦法》(蘇統[2009]25號)的文件精神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做好全市2011年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和統計繼續(xù)教育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
。ㄒ唬┻M一步提高認識,認真做好宣傳工作
2011年是統計系統“四大工程”實施第一年,積極推進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努力提高廣大社會統計人員專業(yè)技能,是其中“強基固本工程”和“人才興統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促進統計工作“三個提高”的基礎性工作,各區(qū)縣統計局及有關單位的領導要進一步認清形勢,加強對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認識,全面協調,認真組織實施。
各區(qū)縣統計局為本行政區(qū)域內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在轄區(qū)內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辦法》,各有關單位要對系統內的單位統計人員進行摸底和梳理,宣傳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基本內容,使有關各方及當事人全面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
(二)做好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
1、考試時間。全國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9月18日舉行。具體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下:
上午 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下午14:00—16:00統計法基礎知識
2、報考條件。(1)熟悉統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3)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yè)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但必須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
3、報名的組織方式:各區(qū)縣統計局負責轄區(qū)內單位、人員的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報工作,并按要求將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和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報的有關資料報送到市統計局人教處。省、市各主管單位、駐寧單位要及時通知所屬單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人員按規(guī)定報名后,將確認所需資料集中統一到市統計局人教處辦理有關手續(xù)。
4、考試報名。全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從6月1日到7月31日止。注:6月1日至7月20日為集中報名時間,7月21日至7月31日為補報名階段。
。2)報名平臺?忌傻卿浤暇┦薪y計局網站:http://10.32.210.6(內網)和http://www.njtj.gov.cn(外網)進入《統計從業(yè)(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欄目,登錄考生報名平臺。
各區(qū)縣承辦機構的管理平臺登錄網址,外網為http://58.213.114.167/manage,內網為http//10.32.2.6/manage,屆時將告知初始的用戶及登錄密碼。
(3)對于沒有網上報名條件,或計算機網上操作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到承辦機構辦理網上報名手續(xù)。
5、報名確認和審核?忌W報成功后,必須進行報名確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忌W上報名成功后即可辦理確認手續(xù),考生將報名材料送所在地的區(qū)、縣統計局進行報名確認,并進行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統計從業(yè)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有效的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兩份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4)有效的學歷證明及兩份復印件。
各承辦機構應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確認。確認完成后,未設置考點的區(qū)統計局承辦機構在8月1日前將對已報名確認、審核過的考生的相關資料送交市統計局承辦機構。
6、學習推薦用書的征訂?忌栽冈诰W上征訂學習推薦用書,并在報名確認送交相關報名材料的同時,交納書款。
7、考點設定?键c原則上設在市及有關縣(區(qū))。
8、準考證打印。9月6日—16日,考生可登錄所報名的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對于沒有網報條件,或計算機上網操作有困難的考生,可到承辦機構打印準考證。
9、上報表格及考試值班電話。8月26日前,獨立組織考試的各區(qū)縣統計局上報登分冊、考場設置與試卷預訂表、考試值班表。
10、考前輔導工作。為了幫助考生有效地進行考前復習,國家統計局培訓學院南京分院負責全市統計從業(yè)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的組織實施,時間安排在8月份左右。培訓科目:《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培訓費用按照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收取。
自行組織考試、培訓的區(qū)、縣,培訓費用應按照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收取。培訓工作應于9月10日之前結束?紕展ぷ髁硇型ㄖ
11、成績查詢。11月15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結果。憑考試合格成績單,申請辦理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經審核批準頒發(fā)全國統一制發(fā)的《統計從業(yè)資格證》。
。ㄈ┱J定工作
統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全面實行網上申領,考生報名考試與申請資格完成。
1、未設置考點的區(qū)統計局承辦機構必須在8月1日前將對已報名確認、審核過的考生的相關資料送交市統計局承辦機構,具體完成報名和受理認定。
2、設置考點的區(qū)縣統計局承辦機構于11月20日前將合格人員的《統計從業(yè)資格申請表》、學歷和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和考生一寸彩色照片等相關材料上交市統計局,由市統計局統一上交省局進行認定*。
二、 報名地點
南京市統計局人教處(南京市北京東路41號26號樓2樓);
聯系電話:83639466、83639465。
聯系人:雷曉萍 劉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