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成人高考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具體如下:
(一)免試入學條件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3、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4、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的普通高職(?疲┊厴I(yè)生,須持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二)照顧加分投檔條件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50分)
2、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30分)
3、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20分)。
4、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20分)。
5、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居住在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福州市晉安區(qū)的北峰山區(qū)(日溪鄉(xiāng)、宦溪鎮(zhèn))、漳浦縣湖西鄉(xiāng)、赤嶺鄉(xiāng),龍海市隆教鄉(xiāng),永安市青水鄉(xiāng),上杭縣官莊鄉(xiāng)、廬豐鄉(xiāng),寧化縣治平鄉(xiāng)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zhèn)、惠安縣百崎鄉(xiāng)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海島(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少數民族考生。
9、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級企業(yè)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20分)。
10、年滿25歲(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20分)。
11、自謀職業(yè)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憑省民政部門頒發(fā)的《自謀職業(yè)證》加10分。
符合上述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加分不得累計。
符合免試、照顧加分條件一覽表
(一)免試入學條件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3、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4、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的普通高職(?疲┊厴I(yè)生,須持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二)照顧加分投檔條件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50分)
2、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30分)
3、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20分)。
4、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20分)。
5、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居住在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福州市晉安區(qū)的北峰山區(qū)(日溪鄉(xiāng)、宦溪鎮(zhèn))、漳浦縣湖西鄉(xiāng)、赤嶺鄉(xiāng),龍海市隆教鄉(xiāng),永安市青水鄉(xiāng),上杭縣官莊鄉(xiāng)、廬豐鄉(xiāng),寧化縣治平鄉(xiāng)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zhèn)、惠安縣百崎鄉(xiāng)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海島(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少數民族考生。
9、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級企業(yè)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20分)。
10、年滿25歲(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20分)。
11、自謀職業(yè)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憑省民政部門頒發(fā)的《自謀職業(yè)證》加10分。
符合上述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加分不得累計。
符合免試、照顧加分條件一覽表
項目 | 免試、照顧加分類別和分值 | 免試、照顧加分條件 |
免
試 | 注:專升本免試生須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蚋叩冉逃詫W考試機構頒發(fā)的大學專科畢業(yè)證書 | 1、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3、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4、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
分
值 | 50分 | 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 |
30分 | 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 | |
20分 | 1、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人民警察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考生。 7、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級企業(yè)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8、年滿25周歲以上考生。 | |
10分 | 自謀職業(yè)城鎮(zhèn)退役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