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范大學2011年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的公開招聘工作,提高引進人才的透明度和效率,使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范有序的開展,制定河南師范大學2011年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實施方案。
一、招聘考核組織
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考核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具體工作實施。
二、招聘考核程序
1.報名
凡符合條件自愿應聘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的人員,應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有關要求通過河南省屬大中專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應聘。未通過系統(tǒng)報名者,將無法予以考核錄用。
2.資格條件審查
報名截止后,人事處根據(jù)報名信息,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并上網公布通過審核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從事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工作的,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A.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B.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
C.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特別優(yōu)秀者不超過30周歲;
D.具有班長、團支書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或相關管理工作經歷;
E.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CSSCI發(fā)表科研論文1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為導師,也可以是第二作者);
F.一般應具有重點大學學習經歷,具有相關專業(yè)背景者優(yōu)先選聘;
G.研究生學制在2.5年及以上;
H.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健全的個性心理素質,五官端正;
I.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3.報到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條件審查參加考核的人員應在考核前1天到學校報到登記,同時應攜帶以下材料原件查驗,并按下述材料順序裝訂相應材料復印件備案:
(1)個人紙質簡歷(限一頁內容,簡歷右上角請注明網上報名序號);
(2)個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原件(畢業(yè)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出具);
(4)學生干部任職證書、證明或相關管理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限主要的一個,加蓋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
(5)碩士研究生應提供本、碩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專升本的應同時提供?飘厴I(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碩)、博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6)已發(fā)表的論文復印件,包含期刊封面(限一篇);
(7)就業(yè)協(xié)議書(填寫好個人信息);
(8)有關學制的證明材料(畢業(yè)學校研究生處簽章,若其他材料中能夠證明學制,本材料無需再提供)。
特別提示:發(fā)表的論文,應有發(fā)表論文原件或相關錄用證明材料;
國家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的審核標準:在2008年11月30日前發(fā)表的論文,依據(jù)《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2004年版)審核;在2008年12月1日后發(fā)表的論文,依據(jù)《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2008年版)審核。
4.筆試(100分制)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出題制卷。試題為標準化試題,筆試試題主要分客觀題和主觀題,測試應聘人從事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和相關行政工作必須具備的能力。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理論知識、對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崗位工作認知、學生工作案例處理、語言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
筆試完畢后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閱卷,評委根據(jù)參考答案獨立評分。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實際招聘名額1:4的比例確定參加下一考核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具體名單在河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即時公布,筆試成績占終成績的比例為30%。
5.面試(100分制)
學校統(tǒng)一組織面試,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出題,以現(xiàn)場隨機抽取問題答辯的方式進行,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實際問題能力、臨場反應能力和儀態(tài)儀表等。
應聘人現(xiàn)場隨機抽題后思考、答辯總時間控制在7分鐘以內。
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評委組成人員。評委依據(jù)應聘人員面試表現(xiàn)獨立打分,按照面試計分辦法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終成績的比例為70%。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和面試的各自權重匯總計算出每位應聘人員的終成績。根據(jù)終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進行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
6.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
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需有醫(yī)院體檢報告)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本人提出放棄聘用(需有應聘人員本人簽名的書面材料)的,或經查實擬聘用人員弄虛作假取消資格的,依照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終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7.確定擬聘用人員工作崗位
各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分別填寫5個志愿進行雙向選擇,按照志愿優(yōu)先、專業(yè)相近和性別搭配合理的原則,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確定各用人單位的擬聘用人員。
8.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接收協(xié)議。
三、有關說明
1.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應符合招聘要求,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
2.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具體工作安排和有關信息將及時在河南師范大學人事處主頁公布,請注意查詢。
河南師范大學招聘工招作領導小組
2011年8月20日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的公開招聘工作,提高引進人才的透明度和效率,使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范有序的開展,制定河南師范大學2011年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實施方案。
一、招聘考核組織
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考核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具體工作實施。
二、招聘考核程序
1.報名
凡符合條件自愿應聘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的人員,應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有關要求通過河南省屬大中專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應聘。未通過系統(tǒng)報名者,將無法予以考核錄用。
2.資格條件審查
報名截止后,人事處根據(jù)報名信息,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并上網公布通過審核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從事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工作的,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A.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B.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
C.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特別優(yōu)秀者不超過30周歲;
D.具有班長、團支書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或相關管理工作經歷;
E.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CSSCI發(fā)表科研論文1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為導師,也可以是第二作者);
F.一般應具有重點大學學習經歷,具有相關專業(yè)背景者優(yōu)先選聘;
G.研究生學制在2.5年及以上;
H.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健全的個性心理素質,五官端正;
I.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3.報到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條件審查參加考核的人員應在考核前1天到學校報到登記,同時應攜帶以下材料原件查驗,并按下述材料順序裝訂相應材料復印件備案:
(1)個人紙質簡歷(限一頁內容,簡歷右上角請注明網上報名序號);
(2)個人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原件(畢業(yè)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出具);
(4)學生干部任職證書、證明或相關管理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限主要的一個,加蓋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
(5)碩士研究生應提供本、碩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專升本的應同時提供?飘厴I(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碩)、博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6)已發(fā)表的論文復印件,包含期刊封面(限一篇);
(7)就業(yè)協(xié)議書(填寫好個人信息);
(8)有關學制的證明材料(畢業(yè)學校研究生處簽章,若其他材料中能夠證明學制,本材料無需再提供)。
特別提示:發(fā)表的論文,應有發(fā)表論文原件或相關錄用證明材料;
國家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的審核標準:在2008年11月30日前發(fā)表的論文,依據(jù)《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2004年版)審核;在2008年12月1日后發(fā)表的論文,依據(jù)《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2008年版)審核。
4.筆試(100分制)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出題制卷。試題為標準化試題,筆試試題主要分客觀題和主觀題,測試應聘人從事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和相關行政工作必須具備的能力。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基礎理論知識、對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崗位工作認知、學生工作案例處理、語言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
筆試完畢后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閱卷,評委根據(jù)參考答案獨立評分。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實際招聘名額1:4的比例確定參加下一考核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具體名單在河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即時公布,筆試成績占終成績的比例為30%。
5.面試(100分制)
學校統(tǒng)一組織面試,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出題,以現(xiàn)場隨機抽取問題答辯的方式進行,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實際問題能力、臨場反應能力和儀態(tài)儀表等。
應聘人現(xiàn)場隨機抽題后思考、答辯總時間控制在7分鐘以內。
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評委組成人員。評委依據(jù)應聘人員面試表現(xiàn)獨立打分,按照面試計分辦法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終成績的比例為70%。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和面試的各自權重匯總計算出每位應聘人員的終成績。根據(jù)終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進行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
6.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
政審、體檢和心理測試(需有醫(yī)院體檢報告)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本人提出放棄聘用(需有應聘人員本人簽名的書面材料)的,或經查實擬聘用人員弄虛作假取消資格的,依照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終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7.確定擬聘用人員工作崗位
各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分別填寫5個志愿進行雙向選擇,按照志愿優(yōu)先、專業(yè)相近和性別搭配合理的原則,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確定各用人單位的擬聘用人員。
8.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接收協(xié)議。
三、有關說明
1.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應符合招聘要求,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
2.思想政治教師(輔導員)招聘具體工作安排和有關信息將及時在河南師范大學人事處主頁公布,請注意查詢。
河南師范大學招聘工招作領導小組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