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豫政法〔2011〕42號)的規(guī)定,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招錄職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通過面試確認的考生中確定參加面試人員,F(xiàn)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予以公告。
附件:2011年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法院系統(tǒng)面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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