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隊簡介
新疆公安消防總隊下轄南疆指揮部、培訓基地及15個州、市、地消防支隊,擔負著全疆160萬平方公里約六分之一國土的消防保衛(wèi)任務,是一支集滅火、防火監(jiān)督、搶險救援、處置特種災害事故、反恐處突為一體的公安現役部隊。
二、接收計劃
擬招收97名(均為男生)。
具體人數、學歷及專業(yè)設置見附表。
三、接收條件和要求
1、學歷條件:必須為國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屬重點高校且經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2012年6月畢業(yè)),并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yè)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職業(yè)大學、職業(yè)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yè)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yè)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yè)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yè)生(截止2012年6月);
(7)、結業(yè)生、肄業(yè)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yè)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素質: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guī)定。其中,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雙眼*視力不低于4.3。
4、年齡條件:本科畢業(yè)生的年齡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畢業(yè)當年的8月31日(少數民族年齡放寬一歲,大學期間服兵役的年齡放寬兩歲)。
5、工作地點:面向全疆15個地、州、市消防部隊分配。
6、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yè)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yè)生,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yōu)先接收。
四、享受待遇標準
培訓期滿合格的本科畢業(yè)生,任命為副連職警官,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任命正連職警官,上尉警銜。在住房、醫(y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家屬享受軍屬待遇。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符合條件者請按以下方式報名:
A、所有考生務必登陸網申地址進行報名,報名時,請將網址直接復制到地址欄,方便登陸)。在網上注冊完成后,打印表格及個人資料,將材料郵寄至新疆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個人資料包括以下要件:
(1)、高校當年錄取的新生名冊 (有本人名字頁的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館印章);
(2)、個人簡歷(少數民族學生請注明是否民考漢)及自薦材料(注明特長)
(3)、大學期間考試成績單(截止目前的成績單,需加蓋教務辦公章);
(4)、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均為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畢業(yè)院校)。
(6)、在校期間所獲各種獎勵、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2、接收程序
接收工作按照宣傳動員與報名面試、知識能力測試、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政治審查、研究確定擬接收對象、檔案復審、辦理接收手續(xù)、報到的程序進行。
郵寄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南湖安居北路119號新疆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張干事(收),郵編:830063
聯系電話:0991-4688223 張干事
報名截止日期:12月30日,符合條件參加后續(xù)考試、測試人員將于1月上旬在新疆消防網(互聯網)通知通告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