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人事考試機構(gòu):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現(xiàn)將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管理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考務工作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地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組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注冊管理機構(gòu)和人事考試機構(gòu)負責具體實施,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注冊管理機構(gòu)和人事考試機構(gòu)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協(xié)調(diào),按照“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管理工作。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首次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工作。 。ㄒ唬┮患壸越ㄖ䦷熧Y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疟疚母郊2所列學位或?qū)W歷畢業(yè)人員按該表要求執(zhí)行; ⑵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3要求執(zhí)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旁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圃谧越ㄖ䦷焾(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三、考試安排見“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附件4)。各地要按有關規(guī)定盡快做好考場設置、準考證編排、試卷預訂及評卷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試考務管理工作,于2012年4月1日前將“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附件5)和“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附件6)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 四、在作圖題科目考試時,要給每位考生提供擺放2號圖板、放置2號圖紙和繪圖儀器、工具的考場環(huán)境。 五、作圖題草稿紙為A2草圖紙,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張準備,根據(jù)考生實際需要下發(fā),考后收回。 六、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為便于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監(jiān)考人員應于考試前30分鐘組織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監(jiān)考人員應留出必要的時間提醒考生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為幫助考生做好2012年度考試準備工作,報名時請將“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7)印發(fā)給每一位考生。 七、考試結(jié)束時監(jiān)考人員應在核查每份考卷封面姓名和準考證號的填寫情況以及裝訂情況無誤后,將試卷裝回試卷袋中并做好試卷袋的密封工作。 八、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guī)范、標準及部門規(guī)章見《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nèi)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九、各地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應按照原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jié)構(gòu)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規(guī)定收取考試費: 。ㄒ唬┛荚噲竺M由各地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價格部門核定; 。ǘ┛紕召M: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知識題(選擇題)考試每科60元;一、二級作圖題考試每科120元。 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閱卷辦法另行通知。 十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試前一周分別上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荚囘^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關考務方面的問題請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標準與監(jiān)督處聯(lián)系,有關試卷內(nèi)容方面的問題請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聯(lián)系。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考試處值班電話: (010)6831871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標準與監(jiān)督處值班電話: (010)64401087 附件:1.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3.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4.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5.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 6.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 7.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專 業(yè) | 學位或?qū)W歷 | 取得學位或?qū)W歷后從事建筑設計的 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 |
建筑學 建筑設計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10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09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5年 | 2007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5年 | ||
? | 三年制畢業(yè) | 9年 | 2003年 | |
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2年 | ||
城市規(guī)劃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風景園林 建筑裝飾技術 環(huán)境藝術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學博士 | 2年 | 2010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6年 | 2006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7年 | 2005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2004年 | ||
? | 三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2年 | |
二年制畢業(yè) | 11年 | 2001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7年 | 2005年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8年 | 2004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yè) | 9年 | 2003年 |
專 業(yè) | 學 歷 | 取得學歷后 從事建筑設計 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yè)年限 |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2年 | 2010年 |
相近專業(yè)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yè) | 3年 | 2009年 | |
大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畢業(yè) | 3年 | 2009年 |
相近專業(yè) | 畢業(yè) | 4年 | 2008年 | |
中專 (不含職業(yè) 中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5年 | 2007年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7年 | 2005年 | |
相近專業(yè)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yè) | 8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yè) | 10年 | 2002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8年 | 2004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2002年 |
級別 | 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 目 |
一級 | 5月 12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設計 |
13:30-15:30(2.0小時) | 建筑經(jīng)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
16:00-18:00(2.0小時)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5月 13日 | 8:00-11:30(3.5小時)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13:30-17:30(4.0小時) | 建筑結(jié)構(gòu) | ||
5月 14日 | 8:00-10:30(2.5小時) | 建筑材料與構(gòu)造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5月 15日 | 8:00-10:30(2.5小時)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二級 | 5月 12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構(gòu)造與詳圖(作圖題) |
13:30-16:30(3.0小時) | 法律、法規(guī)、經(jīng)濟與施工 | ||
5月 13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結(jié)構(gòu)與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附件7: 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知識題考試: 一、考生必須攜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結(jié)構(gòu)”科目考試的考生,還必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在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印于試卷封二的“考生須知”,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三、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參加作圖題考試: 一、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二、考生必須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guī),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2B鉛筆。不得攜帶草圖紙、涂改液、涂改帶等。 三、正式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guī)定的欄目內(nèi)。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nèi)。 四、作圖題必須按規(guī)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說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考試須知”中的規(guī)定。 五、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試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將試卷中的每一頁按照試卷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試卷上有選擇題,考生完成考試須做三項步驟:1.作圖;2.根據(jù)作圖在試卷上對選擇題用繪圖筆填空作答;3.根據(jù)作圖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若漏做其中一項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要求試卷上對選擇題所選答案與答題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按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書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 2、使用彩色筆、鉛筆、非制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制圖; 3、將考場配發(fā)的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 4、在試卷上做與考題作答無關的標記; 5、用涂改液或涂改帶修改圖紙; 6、試卷缺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