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生資格考試合格線和考核人選產生辦法。黨政類和法檢類的合格線(最低錄用控制線)定為120分。合格線上的考生,省內院校和省外重點大學按志愿地區(qū)(分沿海類和山區(qū)類)、工作種類(分黨政類、法院類和檢察院類)和學歷類別(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根據考試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
二、2010年新增選聘生報考選調生考核人選產生辦法。新增選聘生報考選調生的合格線定為120分,具體入圍人選按新增選聘生報考地區(qū)、工作種類和類別,按1:1.5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
三、大學生村官資格考試合格線和考核人選產生辦法。單報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合格線(最低錄用控制線)定為50分。合格線上的考生,省內外院校按志愿地區(qū),根據考試成績,按選拔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有獲得選調生考試資格且兼報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如已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但未錄用為選調生的予以優(yōu)先錄用為大學生村官。如未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的考生,合格線定為120分,上線考生直接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對象;總分未達到120分,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50分以上的考生也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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