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廣東深圳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考資格初審:
(一)時間:2012年6月6日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到達初審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地點: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公布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jù)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shù)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2012年6月6日上午9:00之前到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