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村民宅基地超面積的,應當如何登記發(fā)證? 來源:青年人(Qnr.Cn) 作者:Qnr.Cn 時間:2010/7/27 【青年人網】 資料下載
-
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農村村民超占宅基地的現象很普遍。如何進行確權登記發(fā)證,《通知》根據三個不同的時間段分別規(guī)定了處理方法,筆者認為應當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登記。即:1、1982年《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可以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2、1982年《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3、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準面積進行登記。其面積超過各地規(guī)定標準的,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guī)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并按照各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登記。
-
實踐中,由于種種原因,農村村民超占宅基地的現象很普遍。如何進行確權登記發(fā)證,《通知》根據三個不同的時間段分別規(guī)定了處理方法,筆者認為應當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登記。即:1、1982年《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可以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2、1982年《村鎮(zhèn)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處理后,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3、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準面積進行登記。其面積超過各地規(guī)定標準的,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guī)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并按照各地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登記。
實踐操作中,對如何確定宗地權屬界址位置及繪制宗地圖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應當按照本宗地與鄰宗地之間的實際界址來確定,地籍調查表中填寫的界址長度為本宗地的實際長、寬,由實際的鄰界人簽字蓋章,并據此測繪制做宗地圖;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應按批準面積結合宗地利用現狀來劃定界址,地籍調查表中填寫的界址長、寬之積應為本宗地的批準面積,宗地與超占部分相接的一方,另外由村主任或受托人簽字蓋章,并據此測繪制作宗地圖。
筆者認為應當按照宗地的實際界址進行調查,繪制宗地圖。超占的部分應當在地籍調查表和宗地圖中加以注明,并由申請人和實際的鄰界人簽字。因為根據《通知》的規(guī)定,宅基地面積超占的,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目的在于以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按照實際界址進行調查,繪制宗地圖,將超占的部分在地籍調查表和宗地圖中加以注明,保持宗地原貌,顯示當事人所超占面積數量和具體位置,可以為以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