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詳見《桂林市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表》。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頒發(fā)的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七)其他:
1、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2年6月1日為界。
2、招聘單位不得對報考人員進行戶籍限制(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龍勝、恭城]、自治區(qū)級貧困縣[資源]除外);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統(tǒng)一設置為兩年(含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4、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至1994年6月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用人單位需書面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5、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應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單位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加分
(一)少數(shù)民族加2分。
(二)在桂林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一年以上(2011年6月1日前參加服務)的“選聘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分別加5分。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2年6月30日前提供縣以上組織、人事、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原件,直接送達或郵寄到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聯(lián)系地址:桂林市疊彩路8號大院7號樓2樓;電話:2866296)。
(三)以上兩項可累計加分,加分計入考生筆試成績計算權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桂林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全部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交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桂林人才網(wǎng)(www.glrcw.com或www.glrc.gx.cn)報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桂林人才網(wǎng)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在同一網(wǎng)上提交并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保存。
網(wǎng)上報名填表時間:2012年6月1日8:00—6月10日24:00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按照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wǎng)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tǒng),依據(jù)本《簡章》的規(guī)定和《桂林市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在網(wǎng)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wǎ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限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報考者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yè)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筆試的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6月1日8:00— 6月12日24:00
3、繳交報名考試費方式及時間
經招聘單位審核合格的考生需交報名費10元,公共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考試費每科50元,考生交費共110元,進入面試的考生另收考試費每科50元。
網(wǎng)上繳交報名考試費時間:2012年6月1日8:00—6月13日24:00
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成功繳費訂單號、報名序號于2012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國家法定假日不辦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桂林市疊彩路8號大院7號樓2樓;電話:2815807)領取報名發(fā)票(不領取也可參加考試),過期不予辦理。
4、從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桂林人才網(wǎng)(www.glrcw.com或www.glrc.gx.cn)上下載打印準考證。使用激光打印機或噴墨打印機(A4紙)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必須打印出(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照片,自貼照片無效。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7月2日10:00—7月6日24:00
網(wǎng)上報名操作技術咨詢電話:0773—2825325,2815807
四、筆試時間及內容
2012年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設置筆試環(huán)節(jié),應聘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的考生,均要參加公共科目的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單科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范圍包括時政常識、馬克思主義哲學常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常識、法律常識、行政管理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yè)能力等。
(一)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綜合能力測試》
(二)開考比例
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shù)的開考比例應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由招聘單位書面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能開考。
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職位且已通過資格審查、繳費成功的人員,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于2012年6月18日8:00—6月19日17:30期間可改報其他職位,并于2012年6月18日8:00—6月19日18:0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如不選擇或不符合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于6月20日—6月22日辦理網(wǎng)上退費手續(xù)。
(三)筆試地點
詳見《準考證》。
(四)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陸桂林人才網(wǎng)(www.glrcw.com或www.glrc.gx.cn)桂林市人事考試網(wǎng)(Guilin.GXPTA.com.cn)查詢。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時間:2012年7月18日10時起
五、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面試名單公布時間:2012年7月18日
面試資格驗證時間:2012年7月19日—7月23日(含星期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具體驗證安排見公告。
實行嚴格資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報名證件材料原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同時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wǎng)上下載打印《2012年桂林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復印件及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驗證時,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報考者的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職位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負責。
網(wǎng)上繳交面試考試費時間:2012年7月19日8:00—7月25日24:00
網(wǎng)上打印公共面試通知書時間:2012年8月1日8:00—8月3日24:00
網(wǎng)上打印專業(yè)面試通知書時間:2012年8月6日10:00—8月7日24:00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1、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面試考官每組一般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
公共面試時間:2012年8月4日
教師崗位專業(yè)面試時間:2012年8月8日
其他職位專業(yè)面試時間:2012年8月11日
凡接到面試通知,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面試工作在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
(三)面試的形成
面試分公共面試、專業(yè)面試兩種。所有職位只采取其中一種面試方式,具體面試形式見招聘職位表。
公共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專業(yè)面試采取專業(yè)知識問答、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形式進行。本次招聘教師崗位均要求進行專業(yè)面試,專業(yè)面試的形式為說課。
(四)報考管理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60分,報考工勤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需達5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體檢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50%權重相加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加分)÷2;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排序,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相同職位招聘數(shù)內出現(xiàn)兩人以上總分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程序。如果此時出現(xiàn)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程序。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新修訂標準執(zhí)行,特殊行業(yè)上級主管部門有明確規(guī)定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由體檢對象承擔。
(三)招聘單位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復檢只能。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四)為了體現(xiàn)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全市招聘人員的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己私M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兩人以上組成。
(二)考核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原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
(三)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guī)定的程序,依據(jù)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四)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招聘單位蓋章,考核組成員簽名。
(五)如出現(xiàn)考核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生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八、人員聘用
(一)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依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再辦理編制使用審批、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已辦理了招聘手續(xù)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書面決定,解除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三)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長不能超過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簡章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73—2866296 2815018
2012年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相關信息均在桂林人才網(wǎng)(www.glrcw.com或www.glrc.gx.cn)、桂林市人事考試網(wǎng)(Guilin.GXPTA.com.cn)上發(fā)布。
附件:桂林市201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