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廉潔勤政,愛崗敬業(yè);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務專業(yè))資格五年以上。
2、具體條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yè))工作8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yè))工作10年以上;
(3)大學?飘厴I(yè),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yè))工作20年以上;
(4)中專畢業(yè),在縣(不含市、區(qū))屬單位或在森林、礦山、野外等艱苦條件下從事會計、審計、經濟(財政、稅務專業(yè))工作25年以上(評審蘭外有效、企業(yè)有效或單位有效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晉升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條件者。
專業(yè)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計算到當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