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劃定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和醫(yī)古文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區(qū)縣人事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 2005 年度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fā) 〔 2004 〕105 號 )精神,經研究,本市自 2005 年起,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和北京市醫(yī)古文考試合格標準為 60 分,1977 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參加 2004 年度及以后上述考試成績達到 45 分(含)以上,可作為合格成績。合格標準如有調整,市人事局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