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公務員局通知要求,現(xiàn)將2012年鶴崗市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現(xiàn)場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10月22日
上午8:30-11:00。
地點: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科(613)(向陽區(qū)紅軍路26號 )。
二、資格確認人員范圍
報考鶴崗市公安機關的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三、所需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如:項目生和公益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關部門認定證明手續(xù))。
5、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要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3、逾期不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務必于2012年10月19日16:00之前主動與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聯(lián)系回復。聯(lián)系電話:0468-3222806。
一、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10月22日
上午8:30-11:00。
地點: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科(613)(向陽區(qū)紅軍路26號 )。
二、資格確認人員范圍
報考鶴崗市公安機關的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三、所需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如:項目生和公益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關部門認定證明手續(xù))。
5、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要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3、逾期不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務必于2012年10月19日16:00之前主動與鶴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聯(lián)系回復。聯(lián)系電話:0468-322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