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外語考試于2013年3月30日結(jié)束,大連考區(qū)共查出作弊考生31人,其中嚴重違紀行為23人,一般違紀行為8人。根據(jù)《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12號令),對違紀考生作出如下處理:
一、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的考生共計23人。
1、 李×, 準考證號:124020500615;
2、 于×, 準考證號:124020501310;
3、 王×, 準考證號:124020501603;
4、 齊×, 準考證號:124020801122;
5、 王××,準考證號:124020800813;
6、 黃×, 準考證號:124020801030;
7、 李××,準考證號:124020801122;
8、 邱×, 準考證號:124020801929;
9、 杜×, 準考證號:124020401229;
10、孫×, 準考證號:124021100324;
11、蘇××,準考證號:124020700306;
12、孟××,準考證號:124020700527;
13、李××,準考證號:124020702002;
14、曲××,準考證號:124020702412;
15、曲×, 準考證號:124020702410;
16、薛××,準考證號:124020301507;
17、李××,準考證號:124020301209;
18、侯××,準考證號:124020301517;
19、李××,準考證號:124020301324;
20、邵××,準考證號:124020301018;
21、張×, 準考證號:124020300825;
22、李×, 準考證號:124021000628。
上述二十二人在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時,找他人冒名頂替作答,屬于嚴重違紀行為。
23、張×,準考證號:124021002101,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時,利用通訊工具,故意擾亂考場的考試工作秩序,屬于嚴重違紀行為。
二、給予當次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考生共計8人。
1、董×, 準考證號:124020800713;
2、盧××,準考證號:124020800623;
3、運×, 準考證號:124020801511;
4、成××,準考證號:124020800620;
5、周×, 準考證號:124020401127;
6、單××,準考證號:124020400929;
7、董×, 準考證號:124021301501;
8、陳××,準考證號:124021200810。
上述八人在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時,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屬于一般違紀行為。
特此通報,望各位考生引以為戒。
大連市人才服務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