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貴州教師資格筆試報名對象
貴州省內(nèi)(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貴州省)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自《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下發(fā)之日起,已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對僅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單科合格證書者,可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省統(tǒng)一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單科合格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更多信息請見:2014年(上半年)貴州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通知
貴州省內(nèi)(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貴州省)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自《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下發(fā)之日起,已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對僅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單科合格證書者,可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省統(tǒng)一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單科合格成績作廢,申請教師資格時須重新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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