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
2.須具有各招考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其中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畢業(yè)證書,研究生同時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3.其他條件要求
(1)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和監(jiān)獄戒毒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報考監(jiān)獄戒毒單位獄醫(yī)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5周歲(198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軍事技能測評達到規(guī)定要求。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報考城區(qū)街道機關試點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部分職位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含)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含)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7)留學人員須具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2014年浙江杭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