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競爭激烈的手機銷售市場中,并非無商機存在。獨特的銷售眼光加上詳細的工作計劃便可以打開另一扇銷售之門。隨著手機銷售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手機零售也被稱之為手機終端銷售。如何做好手機銷售工作,便成了每個店員每個人必須重視的問題。以下是手機銷售工作計劃:
第一條為擴大銷售,以低價位、高質量迅速占領市場,特制定本銷售工作計劃。
第二條以低價位、高質量為本公司今后的主要商品。
第三條本公司不特別重視單純性的流行品或時代尖端的產品。但是,仍多少會推出這種類型的尖端流行產品。
第四條在選擇銷售據(jù)點時,以中型規(guī);蛑行鸵陨弦(guī)模的銷售店為目標。小規(guī)模的店面行銷方式,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予采用。
第五條關于前項的銷售據(jù)點,在做選擇、決定或交易條件的企劃、事務處理時,都須確實慎重行事,這樣才能鞏固本公司的營業(yè)根基。
第六條與銷售店開始進行新的交易之前,須先提出檢查,并依照規(guī)定做好調查、審議及條件的查核后才能決定進行交易。
第七條銷售活動必須制度化,合理化,力爭使各項事宜高質高效的完成。
第八條進貨總額中的20%用于對公司的訂貨,其他則用于公司對外的轉包工程。
第九條進貨盡可能集中在某季節(jié),有計劃性地開展訂貨活動。要確保交易雙方的權益。
第十條進貨時要設立交貨促進制度,并按下列條件來進行計算;對于交貨成績優(yōu)良的廠商,將采取退傭方式處理,其規(guī)定如下:
(1)進貨數(shù)量;
(2)交貨日期及交貨數(shù)量;
(3)交貨遲緩程度及數(shù)量。
第十一條為使進貨業(yè)務能合理運作,本公司每月召集由各進貨廠商、外包商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借此進行磋商、聯(lián)絡、協(xié)議。
第十二條a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包括與該制造公司目前正式交易的三家公司),一概歸與本公司作直接交易。
第十三條本公司拒絕接受傳票,物品交入本公司就屬于本公司的營業(yè)范圍內。
第十四條負責進貨人員應每天到各廠商去照會聯(lián)絡,并促使對方盡快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