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高考補報名條件
我市戶籍考生及省內非本市戶籍考生報名條件嚴格按照《關于做好2014年深圳市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深招辦〔2013〕103號)及《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考廣東省內戶籍考生在深圳市借考工作的通知》(深招辦〔2013〕102號)文件執(zhí)行。
隨遷子女報名條件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制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粵教考〔2013〕7號)文件執(zhí)行。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此前未辦理高考報名確認手續(xù)的隨遷子女,可在此期間進行高考補報名。補報名考生提供的戶籍、社保、居住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