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的定義
債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債的關系中,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他方當事人實施或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稱為債權。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1)物權所反映的是財產歸屬與支配關系,債權所反映的是財產流轉關系。前者屬于財產關系的靜態(tài)形式,后者屬于財產關系的動態(tài)形式。
(2)物權是對物的直接的、排他性的支配權,債權則是對特定人(債務人)的請求權。
(3)物權的義務主體為權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債權的義務主體則是特定的,債權人只能對債務人主張權利,原則上不能對債務人以外的第三者提出權利請求。
(4)物權享有人行使權利無需借助他人的行為。債權人必須憑借債務人履行義務才能實現權利。債權為相對權,物權為絕對權。
(5)債權的發(fā)生可以因合法行為而發(fā)生,也可因不法行為而發(fā)生,而物權只能因合法行為而發(fā)生。
2.債的履行
(1)實際履行原則
、俸贤斒氯藨敯凑諅臉说穆男,不能任意變更履行或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方式代替?zhèn)穆男?
②一方不履行債務時,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約定繼續(xù)履行。
(2)協(xié)作履行原則
指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本著互助合作的精神,盡量協(xié)助對方履行其債務。
(3)適當履行原則
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除按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以外,還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進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