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冊建筑師考試-報考條件
時間:2014-07-25 17:31:00
來源:無憂考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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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建筑師考試-報考條件 一級注冊建筑師 1.參加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下表所列)
專業(yè) | 學位或?qū)W歷 | 職業(yè)實踐少時間 |
建筑學 建筑設計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yè) | 2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5年 |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7年 |
專科 | 三年制畢業(yè) | 9年 |
兩年制畢業(yè) | 10年 |
城市規(guī)劃 城鄉(xiāng)規(guī)劃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風景園林 建筑裝飾技術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博士畢業(yè) | 2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6年 |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7年 |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8年 |
? | 三年制畢業(yè) | 10年 |
兩年制畢業(yè) | 11年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 | 7年 |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8年 |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yè) | 9年 |
⑵不具備本文附件1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級注冊建筑師 1.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專業(yè) | 學位或?qū)W歷 | 職業(yè)實踐少時間 |
中專 (不含職業(yè)中專)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 5年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 7年 |
相近專業(yè) | 四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 8年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畢業(yè)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 10年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8年 |
相近專業(yè)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大專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 畢業(yè) | 3年 |
相近專業(yè) | 畢業(yè) | 4年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yè) | 2年 |
相近專業(yè) |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yè) | 3年 |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guī)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⑵在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qū)I(yè)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