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審批應堅持實施“三到場”。接到宅基地用地申請后,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或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組織人員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guī)劃和地類等。宅基地經依法批準后,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明確建設時間并受理農民宅基地登記申請。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規(guī)定的方可辦理土地登記,發(fā)放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農村村民建造住房,由村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農村村民建造住房,由村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