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類(總分300分)
考試科目:
1.舞蹈綜合素質(以滿分150分計入總分)
。1)口試(舞蹈常識問答)(20分);
。2)舞蹈基本素質測試(身體條件、舞蹈基本功測試)(130分);
2.舞蹈自選片段(以滿分100分計入總分)
。ㄎ璧缸赃x片段展示,1-2分鐘)
3.舞蹈動作模仿(以滿分50分計入總分)
。7挛璧竸幼、舞姿、韻律和節(jié)奏)
考試要求:
1.服裝要求:
。1)“舞蹈素質與基本功測試”考生必須穿緊身衣褲、練功鞋應試。
(2)“自選片段”原則上要求考生身著練功衣褲表演即可。若因作品需要必須穿著舞蹈服裝的,以代表性服裝(裙子、披風、帽子等)為宜。凡因更換服裝延誤考試時間、影響考場秩序者,將視為棄權。
2.音樂要求:
考生自備“自選片段”音樂,必須單首單碟按正常格式刻錄成CD盤保存。進入考場前按指定地點交由考務人員保管,以備表演時播放?荚囍腥绨l(fā)生音質不清楚、無法正常播放等問題,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