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5年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對于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或特殊專業(yè)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guī)定比例,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