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直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滿分為100分。
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通知書上注明并在資格復審時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也可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對于降低比例進行面試的崗位以及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用人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wǎng)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