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總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yè)綜合知識》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經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一)體檢
體檢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铡⒎钱攬鰪蜋z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崗位,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所需經費(除困難家庭畢業(yè)生外)由應聘人員承擔。
根據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guī)定,困難家庭畢業(yè)生免繳體檢費用,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