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您好!
根據(jù)您的筆試成績及所報崗位要求,三亞市公務員局現(xiàn)通知您來我局進行資格復審。請按照以下要求盡快集齊材料參加審核: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向資格審查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學校出具是否為應屆畢業(yè)生及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往屆畢業(yè)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查詢結(jié)果)、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二、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三、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后,原件交還考生本人,復印件由招考單位留存。
五、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簽名并加蓋手印)。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六、資格復審地點:三亞市迎賓路189號人力資源市場8樓806室(公務員局)。
七、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10日至6月23日。無故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八、聯(lián)系電話:0898-88869049。
收到通知后,請回復15120769931(格式:姓名+報考崗位+名次+收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