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結論(見附件)。
二、體檢復檢安排
(一)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務必于2月13日17:00前向綿陽市公安局提出書面或口頭(電話)復檢申請(書面申請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工作室),電話:0816-2498052、2498058。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錄資格。
(二)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體檢復檢申請的考生于2月16日早7:30在綿陽市公安局(綿陽市解放街17號)院內集中,統(tǒng)一乘車前往體檢醫(yī)院。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錄資格。
(三)體檢復檢考生注意事項:
1、參加體檢復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或《考生面試通知書》,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一張(背后注明姓名、報考職位、準考證號)。
2、復檢前一天請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空腹參加復檢,在抽血和B超前不要進食和飲水。
3、參加復檢的考生須準備足額體檢和交通費用,復檢只復查考生不合格的項目,費用按實際項目和標準繳納。
4、考生在復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民警的指揮,主動配合醫(yī)生進行身體復檢。
三、選擇職位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照職位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具體錄用職位,未按時參加職位選擇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錄用資格(參加選擇職位的考生名單附后)。
身體復檢合格的考生以及遞補考生,由綿陽市公安局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參加職位選擇。參加身體復檢的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考生要主動與綿陽市公安局聯(lián)系,因考生通訊不暢而無法與考生聯(lián)系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取消錄用資格。
考生選擇職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選擇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
選擇職位的地點:綿陽市公安局裙樓2樓會議室。
選擇職位的時間及職位:
2009年2月18日上午8點:公安專業(yè)男女職位、綜合管理(1)男女職位、綜合管理(2)女職位。
2009年2月18日下午1點:綜合管理(2)男職位。
咨詢電話: 0816-2498052。
附件:1、體檢結論.xls